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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关注江苏省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工作
2018-01-19 09:13:00  来源:江苏检察网综合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如何防范非法集资?江苏省检察院新闻发布会给你支招

  投资建厂、投资养老山庄、高科技项目、投资理财、互联网金融、销售房产份额并承诺售后包租……非法集资名目和手段繁多、层出不穷,真是“乱花迷人眼”,但无论什么花样,目的都是为了最大限度网罗投资人,进行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1月18日,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打击非法集资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5年以来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情况,分析了非法集资犯罪的特点和手段,并提醒公众擦亮眼睛,提高警惕,筑牢防范非法集资侵害的第一道防线。来自中央及省级媒体记者受邀参加了本次新闻发布会。

  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蒋永良通报说,2015年至2017年,江苏省检察机关共受理非法集资案件(包括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782件3676人,批准逮捕1321件1692人,起诉1610件3045人。2017年江苏省检察机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受理人数同比上升 44.86%,集资诈骗案受理人数同比上升8%。(全文见https://m.sohu.com/a/217525330_118060/?pvid=000115_3w_a&from=groupmessage)  

法制日报、法制网:江苏检方发布房产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近年来,房产类非法集资案件呈多发态势。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在1月18日召开的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新闻发布会上,就披露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

  2012年5月至2014年8月,被告单位苏州太谷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人黄新生为解决单位在建工程资金困难,将在建工业用地性质的部分楼房分割成小间,与苏州惠百家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另案处理,已判决)签订营销代理及分销总包合同,雇佣其及其他公司通过散发广告、媒体宣传等方式,以合作投资建设的名义吸引152人签订投资协议。

  其中约定,参与人在给付相应钱款后可获取建成后相应小间的使用权(使用期间与该地块的使用年限等长),并约定相关参与人委托租赁十年,付款后即按照8%递增至14%的年利率支付租金,被告单位共计获取资金65414475元,后因资金链断裂,尚有58597523元未能归还。(全文见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80119/Articel08005GN.htm?from=groupmessage

新华日报:非法集资犯罪手法翻新 江苏检方3年起诉3045人

  省人民检察院18日公布,2015年至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非法集资案件1782件3676人,批准逮捕1321件1692人,起诉1610件3045人。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蒋勇良介绍,近几年办理的非法集资案件都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惑性极大,这些被告人允诺的年化收益少则40%、50%,多则60%、70%,远高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存款或理财利息。去年起诉的大多数被告人都设有公司,实质上无实体经营。铺设实体网点,通过发放宣传单、打电话、口口相传等方式进行宣传,线下吸收资金。同时,一些非法集资由线下向线上转型,借助互联网开展宣传、销售、资金支付和归集,如搭建P2P网贷平台,并开发APP应用程序,以最大限度网罗投资人。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非法集资犯罪17件。(全文见http://xh.xhby.net/mp3/pc/c/201801/19/c434011.html)  

江苏法制报:江苏三年起诉非法集资犯罪1610件3045人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运用,非法集资犯罪从“线下”向“线上”升级转型,辐射面更广,危害更为巨大。2017年,江苏省检察机关共起诉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非法集资犯罪17件,非法集资犯罪分子借助互联网开展宣传、销售、资金支付和归集,如搭建P2P网贷平台,并开发APP应用程序,以最大限度网罗投资人。昆山市检察院起诉的王杰等人集资诈骗案中,被告人除有“薪满意融”P2P网上融资平台,还提供“薪满意融”APP程序供安卓系统、苹果等手机下载,先后骗取投资款2亿余元。犯罪手法更新换代,披着“投资理财”马甲的非法集资犯罪增多。从2017年江苏省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看,除传统的高息“借款”形式的非法集资外,以“投资理财”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明显增多。崔大威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其中有一笔犯罪事实就是被告人面向社会不特定人员推销“宜通宝”“黄天荡”“悠客生活”“舒客租车”等理财产品,非法募集18余亿元。(全文见http://jsfzb.xhby.net/mp2/pc/c/201801/19/c434128.html)  

江苏卫视:江苏省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拒绝高利诱惑 理性选择投资

  投资,现在已经成为很多人关心的话题,大家伙聚在一起常会讨论,闲钱放在手里怎么办?投资哪种回报比较高?也正是因为大家对于投资感兴趣,市面上一些打着高收益实则是非法集资的案例屡见不鲜,让投资人血本无归。今天,江苏省检察院针对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这几年全省非法集资案件的办理情况。

  据介绍,从2015年到2017年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非法集资案件1782件3676人,在这些案件中,陈评特大集资诈骗案是一个特别典型的案件。陈评是南京人,曾是江苏乾宇集团有限公司老板,他旗下有统博华泰、统博电气等8家公司,以生产电池产品为主。从2007年至2012年,陈评夸大其电池产品的效益,承诺年息20%到36%不等的高额回报,非法集资达10亿元,受害人数千,其中很多都是45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全文见http://news.jstv.com/a/20180118/167788.shtml?from=groupmessage)  

扬子晚报:江苏检察机关通报:3年来1692人因非法集资犯罪被逮捕

  1月18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副检察长蒋永良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有关情况。据介绍,2015年至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受理非法集资案件(包括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1782件3676人,批准逮捕1321件1692人,起诉1610件3045人。2017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受理人数同比上升 44.86%;集资诈骗案受理人数同比上升8%。

  据介绍,江苏检察机关办理的非法集资案中,一个主要特点就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允诺的年化收益10%以上、20%以上甚至60%多,远高于同期金融机构的存款或理财利息。同时,非法集资大多公司化运作,层级较多、分工明确,泛理财化特征明显,欺骗性非常强。非法集资者还利用网路线上线下结合,辐射面更广,比如淮安市清浦区检察院起诉的林国庆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设立“808 信贷”P2P 平台吸收存款,在平台注册投资的有数万人,涉及金额30多亿元。(全文见http://epaper.yzwb.net/html_t/2018-01/19/content_461207.htm?div=-1)  

现代快报:别轻信高回报!江苏检方近三年受理非法集资案1782起

  1月18日下午,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非法集资犯罪查办情况。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7年,江苏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非法集资案件1782件,案件量逐年增多。而且,非法集资犯罪互联网化趋势明显,仅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起诉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中,就有17件是利用互联网实施的。

  检察官就案件查办情况,对非法集资犯罪特点进行了分析,发现其往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公司化运作,并以中老年群体为主要目标。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从检察机关办案情况来看,非法集资者允诺的年化收益,少则百分之四五,多则百分之六七十,远高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存款或理财利息。在2017年起诉的非法集资案件中,大部分非法集资人都设有公司,有的是在经营中因资金不足,遂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资金;还有的就是为了诈骗钱财,表面上设立一个“皮包公司”,实质上无实体经营。这些公司看上去十分“高大上”,有经营场所、工作人员、层级较多、分工明确,甚至在全国各地设有分公司或营业部,社会公众很容易被迷惑。而最容易中招的,则是中老年人,他们有一定积蓄,但对金融、法律知识了解不多,很容易相信低风险、高回报等虚假宣传。(全文见http://dz.xdkb.net/html/2018-01/19/content_480230.htm) 

正义网:非法集资名目繁多 江苏:3年起诉案件1610件3045人

  投资建厂、投资养老山庄、高科技项目、投资理财、互联网金融、销售房产份额并承诺售后包租……非法集资名目和手段繁多、层出不穷,真是“乱花迷人眼”,但无论什么花样,目的都是为了最大限度网罗投资人,进行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1月18日,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5年以来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情况,分析了非法集资犯罪的特点和手段,并提醒公众擦亮眼睛,提高警惕,筑牢防范非法集资侵害的第一道防线。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蒋永良通报说,2015年至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非法集资案件(包括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782件3676人,批准逮捕1321件1692人,起诉1610件3045人。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受理人数同比上升 44.86%,集资诈骗案受理人数同比上升8%。(全文见http://news.jcrb.com/jxsw/201801/t20180118_1835393.html) 

新华报业网、交汇点:千万别被这些创新名词迷惑!打击非法集资江苏检方3年查办1692人

  P2P、股权众筹、互联网理财……被这些“高大上”的创新名词绕花眼?小心掉入非法集资“圈套”。江苏省人民检察院18日公布,2015年至2017年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非法集资案件(包括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1782件3676人,批准逮捕1321件1692人,起诉1610件3045人。检方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远离不靠谱的投资平台,警惕高利诱惑。(全文见http://js.xhby.net/system/2018/01/18/030784501.shtml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荔枝网、虞根网:江苏省检察院提醒: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政府不代偿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1月18日下午召开发布会通报,2015年至2017年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非法集资案件(包括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1782件3676人,批准逮捕1321件1692人,起诉1610件3045人。2017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受理人数同比上升 44.86%;集资诈骗案受理人数同比上升8%。

  我省检察机关办理的非法集资案件特点:(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惑性极大。(二)公司化运作,欺骗性很强。(三)线上线下结合,辐射面更广。(四)犯罪手法升级换代,泛理财化特征明显。(五)把中老年群体作为重要对象,使之上当受骗。(六)追赃难度大,集资参与人往往损失惨重。(全文见http://news.jstv.com/a/20180118/167786.shtml?from=groupmessage

作者:  编辑:拾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