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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服务大局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2018-04-01 08:46: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耐心讯问 认真记录 铜山检察规范审查逮捕环节司法行为

  日前,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检察院坚持法治引领,努力推进审查逮捕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建设。

  该院着力加强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出台《规范审查逮捕意见书制作的说明》,对文书段落格式、标点符号使用、法律语言表达、案件事实撰写、证据分析归纳等多个方面进行规范,统一审捕书制作。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列明讯问提纲,耐心讯问,认真记录,针对犯罪嫌疑人辩解,及时与侦查机关沟通,搜集相关证据,排除合理辩解,保障审查案件的真实性,真正发挥审查逮捕环节中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作用。

  同时,通过组织案件承办人对审查逮捕环节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具体典型案例进行学习培训。定期召开科室业务座谈会,就办案实际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交流,逐步提高案件承办人讯问水平,为规范审查逮捕环节讯问犯罪嫌疑人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依托案件评查机制,结合年度评先评优工作,要求检察官办案中积极撰写优秀文书,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促进规范办案。

  此外,在加强对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的同时,该院还着力强化了自身执法办案活动内部监督,出台《侦查监督科案件自评与交叉互评实施方案》,从实体审查、办案程序、文书制作以及系统录入等方面进行案件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错误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罚,有效地督促了承办人提升办案责任心和办案水平。(通讯员 隗巍)

 大力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江阴首场公开巡回庭开进环保检察室

  日前,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与市法院携手将一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以巡回法庭审理的形式搬进了生态环保检察室,来自当地的企业家及人大代表等40余人现场观摩了庭审情况。这是江阴市检察院生态环保检察室自成立以来的首例巡回法庭案件。

  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期间,被告人孙某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将提纯后的化工废料作为燃料出售给他人,并将提纯后剩余的残渣36吨交给被告人李某非法处置,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将化工废料36吨非法倾倒后又填埋。庭审中,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孙某、李某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伙同他人非法处置、倾倒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两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旁听区域内,人大代表及企业家们聚精会神地听完了两个半小时的庭审。“看来我们平时在注重提高企业效益的同时,也要努力提高自身法律意识,不能为了眼前的利益铤而走险,这样企业方能行走在正确的道路上。”一位参加旁听的企业家感慨地说。

  庭审结束后,江阴市检察院生态环保检察室负责人赵宇峰邀请旁听人员参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展示厅,他表示,庭审让大家近距离感受环境资源保护不容侵犯,从而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更好地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应该从自身做起, 像对待自己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人大代表张磊在参观结束后说道。(通讯员 赵春燕)

   净化行业市场 沛县检察联席防控物流领域犯罪

  3月23日,江苏省沛县检察院召开打击防控快递物流领域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县公安局、工商局、交运局、邮政局等部门参加了会议。该院通报了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的不法分子利用快递物流渠道实施违法犯罪案件基本情况,分析了该领域违法犯罪对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阐述了净化快递物流行业市场的重大意义,结合案件总结了犯罪的基本特点和发案规律,剖析了致发案件的根本原因。针对当前案件频发态势,会议就建立多部门联合办案协作机制,形成打击防控合力进行了交流探讨,重点研究了快递物流企业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关键环节把控和企业内部管理、外部协调监管等问题。会议最后,就下阶段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广泛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通讯员 刘 勇 刘 剑)

  分歧中求共识 丹徒研讨公益诉讼法检对接

  近日,围绕两高《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联合丹徒区法院就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容易产生的分歧进行了深入研讨。研讨会中,两院与会成员展开激烈讨论,最终对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及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程序的适用、诉讼主体的职能定位、公益保护的法律界定、专项公益资金账户的设立、庭审程序等问题达成共识。

  自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立法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以来,丹徒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件。经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7件,其中3件经过督促履职,相关人员全部履职到位、3件因行政机关未适当履职报省院审批拟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已诉至法院。丹徒检察院的积极履职,已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七百余万元。(通讯员 齐献利 封 云)

  治理露天烧烤提升城市形象 如皋检察诉前督促保障景区生态环境

  日前,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生态环资检察中心针对在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如皋4A景区水绘园门前露天烧烤流动摊点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市容市貌和景区环境卫生、损害公共利益等问题,向如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如皋市环保局等部门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尽责履职,加强露天烧烤流动摊点的监督管理,保障景区生态和城市文明。

  收到检察建议后,如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积极落实整改,走访烧烤摊点,宣传法律法规,并邀请市检察院、公安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民宗局等职能部门共同参加专项整治,形成了多部门协作配合专项整治流动摊点露天烧烤的协作机制。专题会议上,各部门分别依职权面对面与新疆籍来如经营者进行沟通交流,指出了露天烧烤存在着占道经营、污染大气和城市环境、食品加工卫生条件较差等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20多名新疆籍来如经营者纷纷表态,通过参会认识到随意设摊、露天烧烤的危害性,将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油污油烟排放,接受管理、到政府指定地点设摊经营等,落实整改。生态环资检察中心主任在会议上提出,一是欢迎新疆籍朋友来如经营,融入如皋社会大家庭,二是希望他们依法守法经营,接受政府管理;三是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要尽责履职,加强常态化的景区生态环境和城市卫生管理,维护好长寿之乡的文明形象。(通讯员 章艾华 葛 佳)

  三大诉讼三大监督 南京鼓楼检察推动工作与区域发展同频共振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制定出台《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区域发展工作意见》(下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和举措。

  该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将服务区域“争创首善之区、建设幸福鼓楼”纳为2018年度检察工作整体目标,主动对标找差,以全国最先进地区检察机关的工作标准为参照系,固强补弱,不断深化细化实化工作举措,着力推动检察工作与区域发展同频共振。

  在《意见》中,该院明确提出将“围绕四项重点,营造四种环境”作为在服务保障区域发展中的重要工作内容。围绕司法办案,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并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最大限度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围绕经济发展新常态,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对自主创新产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注重对非公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在法律框架内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和宽松的发展环境。不断深化风险防控,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保障民间投资安全;围绕工作触角延伸,营造群众向往的生活环境。一方面,结合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牢牢把握新时代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把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作为重点,另一方面,在前期成立的鼓楼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盟的基础上,积极推动长江沿岸检察机关执法联动,共同保护长江生态环境资源,维护群众生态权益;围绕监督职能履行,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进一步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充分发挥“三大诉讼”“三大监督”职能作用,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同时,立足区域实际,不断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争取做大做强。(通讯员 王宇)

作者:  编辑:拾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