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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枪手”失手 “沉默的羔羊”错误泄愤
2018-06-22 17:00: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以案为鉴]“枪手”失手

  六旬退休工人老黄第一次充当枪手,就在第一场考试中失手。

  4月2日,由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代替考试案当庭宣判,老黄和老陆因犯代替考试罪,分别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身份异常

  2017年10月28日是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第一天。上午10点,苏州市人事考试院工作人员小张在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巡考,巡查到100号考场时,身份证识别仪对一个考生的身份证无法识别。反复尝试了几次后,仍无法读出考生的身份信息。小张仔细查看了这张身份证,照片和字迹都显得有点模糊,凭多年的巡考经验,他怀疑这张身份证有猫腻。

  身份证和准考证信息显示,考生名叫老陆,1961出生,身份证照片确实是当天的考生。发现异常后,小张将正在聚精会神考试的“老陆”带到考务办公室,当派出所的民警赶到后,“老陆”主动承认了替人考试的事实。

  一拍即合

  原来,这个年纪有点大的“枪手”名叫老黄,61岁的他从苏州一家化工厂退休后,一直闲居在家,平日喜欢看看书、写写字。

  一天,老黄和老哥们老陆一起喝酒聊天,看到老陆满脸愁容,一打听才知道他要去参加一个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考试,“都是公司发展需要,可我这眼都花了,哪有这个能力去考试啊!”老陆边喝酒边摇头。作为一家包装材料公司负责人,老陆对这个考试心有余而力不足。

  老黄接着问,这个考试难不难?老陆回答说,就是看看书,考四门就行了。“老陆平时有糖尿病,他的身体不如我,也没我空闲。我退休后一直看书学习,自己觉得应付这个考试应该没问题,也是想显摆一下。”老黄对替考这件事的想法比较简单。

  二人一拍即合,考试前两三个月,老黄在家认认真真开始备考。

  后悔不已

  在老黄看来,这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考试,在一次笔录中,老黄透露,自己心中也有一个不能说的秘密:假如这次考试通过了,他想自己也去考安全工程师证,说不定能被其他公司返聘呢。

  老黄对这次考试格外重视,当检察官问道,是否想过替考的后果,老黄只答道,替考不太光彩,根本没想到会犯法,要是知道这么做犯法,说啥也不会去替考。

  究竟什么是“代替考试”罪?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将代替考试行为入刑,规定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代替考试罪是典型的对向犯,刑法同时处罚考生和“枪手”双方行为人,且定罪和法定刑都相同。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究竟是不是国家考试?根据苏州市人事考试院出具的说明,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组织的全国性考试。

  检察官耐心的释法说理让老黄和老陆感慨不已,本以为就是替一次“小考试”,帮朋友点“小忙”,没曾想酿成“大祸”。社会法治程度越高,对诚信的要求也越高,任何有悖诚信原则的事,每个人都应做到不侥幸、不触碰、不挑战。 (檀杉杉 刘 倩)

 

  [以案为鉴]“沉默的羔羊”错误泄愤

  17岁的小洋阳光帅气,脸上还浮现着一丝稚嫩,学校本应是他梦想起飞的地方,但他却因一时冲动而折戟沉沙。2018年4月12日中午,江苏常熟某职业学校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小洋正是持刀伤人者,他在教室内持刀从背后将同班同学小芹捅伤,经过法医鉴定,小芹胸部的损伤构成人体重伤二级。

  “我只是想教训一下她”

  “我当时就想让她受点教训,以后不要再随便欺负人,后来看到她流血有些害怕,让她好友赶紧打120,我不想她死掉。”小洋说。

  案发当天上午的实训课上,小洋和小芹因为拿蒸笼快慢问题由小口角发展到互相推搡,小芹把抹布扔在小洋的女友小佳脸上,因小洋和小佳不想惹事,主动让步,事情很快就平息了。

  不曾想,自己的让步并没有让事情过去,午休时,小洋回到教室,看到自己课桌上的书被抖落一地,凳子也被弄翻了,就去质问小芹,小芹也不否认,还扬言要让小洋在学校混不下去,说放学后找人揍小洋……一句句不堪入耳的话传进小洋的耳朵,让他积累在内心的愤怒一下被点燃了,他从桌肚里拿起平时削水果的刀在小芹的右脸比划了一下,这一刀并没伤到小芹。

  小洋以为小芹会因害怕而收敛,不想,小芹仍是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嘴里还继续骂骂咧咧,他抑制不住内心的怒火,一个箭步冲上前,左手一把按住小芹的肩膀,右手从背后狠狠捅了小芹两刀,小芹顿时鲜血直流。

  “我不想再默默忍受”

  事情还得从两年前说起,当时小洋刚进入学校读书,阳光帅气的小洋吸引了小佳的注意,不久,两人谈起了恋爱。

  谈恋爱之后,两人时不时会在同学面前秀一下恩爱,没想到这引起了小芹的反感。在小芹的“号召”下,小佳被大家孤立排挤,小洋帮女友出头,去找小芹说理,却遭到小芹的谩骂,两人从此水火不容。

  从那之后,小芹总是借题发挥,公开辱骂小洋和小佳,其间断断续续发生了不少摩擦,但都没有打起来。

  在被辱骂、排挤之后,小洋也曾找老师寻求帮助,老师对小芹作了批评教育,也同双方父母多次沟通,小芹保证不再带头排挤小洋和小佳。然而,承诺并没有兑现,没过多久她就故伎重施,继续以多欺少,公开辱骂、孤立排挤小洋和小佳。后来小洋也不找老师调解了,两年多时间里,小洋和小佳处处忍让,但小芹却变本加厉,最终,小洋选择用血溅的方式结束了这场“校园欺凌”,把自己从一个受害者变成了一个施害者。

  “我不应该冲动伤人”

  “事情已经发生了,一定要正确面对,不要钻牛角尖,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我伤了人,肯定是不对的,不应该用这么不成熟的方法解决问题……”

  亲情会见中,父亲耐心地开导小洋,小洋对自己冲动的行为也感到非常后悔。小洋表示拿刀子伤人是一时情急,想到以前的种种,才会用刀子伤人。冷静下来以后,小洋知道事情闹大了,随即在父亲的陪同下主动投案自首。

  “我也有不对的地方,我们之间也没有什么大矛盾,以后我们还是好同学。”小芹告诉前去医院看望她的小洋父亲。事情发生之后,小洋父亲主动联系小芹父母,积极进行赔偿,多次去医院看望小芹,最终取得了小芹父母的谅解。同时,常熟检察院通过亲情会见、心理疏导、法治教育等,帮助小洋认识到自己错误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本着对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原则,日前,常熟检察院对小洋以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官提醒,面对校园欺凌,别做“沉默的羔羊”,忍气吞声往往会导致新的暴力事件发生。当自己或看到他人遭遇欺凌时,一定要选择用正确的方式向校园欺凌说不,要在第一时间向家长、老师或警察求助,采取最有效的救助措施,用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家长要让孩子记住:善待他人是一种美德,人人都是平等的,关心、帮助、宽容他人才可以得到真正的快乐。(陈 雅 平晓娴)

  (文中涉案人物系化名)

作者:  编辑: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