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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察机关首发知识产权被侵权告知书 最大限度保障被侵权人合法权益
2020-01-16 09:10: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2020年1月7日,全球第一大原创华文文学运营平台——阅文集团代表走进了江苏省徐州市检察院,和检察官们进行了一场特殊的“见面会”。

  “‘菠萝小说网’涉嫌侵犯著作权,你们是被侵权人,今天向你们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徐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李炜当面递交了《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这是我们收到的全国首份《权利义务告知书》,非常荣幸。谢谢你们保障我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阅文集团的代表禁不住称赞。

  “这也是江苏检察机关首次向被侵权人送达告知书。我们也希望通过送达《告知书》,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能更加顺利地办理好案件。我们也希望听取你们对于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建议。”检察官回答。

  检察官又向阅文集团的代表详细解释了阅文集团在审查起诉阶段的12项权利以及5项义务。

  这12项权利包括:提供与本案相关犯罪线索、知悉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发表诉讼意见等等。5项义务包括:如实提供证据、陈述,协助司法机关辨认本案涉嫌侵权产品等。

  “另外,鉴于本案还有其他被侵权人,由于我们无法联系上他们,只能公告送达,我们会在今天的《徐州检察发布》、江苏检察网和徐州检察网上同时发布这份公告。”检察官说。

  当天下午16:46分,徐州检察网站和《徐州检察发布》微信公众号和相继刊发了《江苏徐州“菠萝小说网”涉嫌侵犯著作权案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据了解,2019年12月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6省市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试点工作,江苏省被列为试点地区之一。

  据悉,2018年7月,徐州公安机关接举报称“菠萝小说网”(www.boluoxs.com)涉嫌侵犯著作权。经查,杨某专门成立工作室,在其经营的7个网站上非法采集、传播他人文字作品,由宋某等人负责网站日常运营,以刊登收费广告的形式,非法牟利数百万元。其中,部分小说非法采集自阅文集团旗下的“起点中文网”。该案由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安部、最高检四部门联合挂牌督办,徐州市检察院承办,2019年5月28日,犯罪嫌疑人杨某、宋某等人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目前,该案件正在审查起诉阶段。

作者:张志远  编辑: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