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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特稿]青春作答 江苏各地检察人为莘莘学子加油!
2020-07-08 09:17:00  来源:江苏检察网综合

  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静音降噪 护航高考

  因为疫情而延期的高考如期而至,高三学子正以饱满的状态、不屈的斗志,迎来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十年寒窗苦读,背负梦想、期待、嘱托,终于能在考场上一展抱负,在这个关键时刻,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已做好准备,直至高考结束,持续为广大学子们降噪护航!

  

  为给考生营造一个安静平和的考试、休息环境,该院积极响应上级号召,自7月5日开始,每日组织干警至挂钩社区开展“沉一线”、当好“八大员”静音降噪专题走访活动,为学子助力、为高考护航。

  

  走访过程中,干警对对应网格内的噪音源进行排查,特别是对噪声敏感点、建筑工地、生产企业、加工门店以及商户逐一走访,进行降噪护考入户宣传和温馨提示。

  

  7月7日上午,该院干警联合鲍坝社区开展志愿活动,为家有考生的家长们提供志愿服务,免费提供茶水、向家长发放高考防骗宣传资料。

  

  春华秋实,回报来自付出,收获来自努力,海陵区检察院预祝每一位努力奋斗的学生,高考顺利,金榜题名!

  昆山市检察院:发布典型诈骗案例 提醒考生和家长注意

  每年高考前夕,

  网上总会有些不良机构或不法分子

  借高考热点,炒作一些虚假消息

  误导考生和公众

  01

  切忌盲信“神押题”

  每年都会有不法分子在网络平台或交流群中兜售所谓“高考真题”“绝密答案”等,标榜“准确率极高”“违约退款”等诱惑信息,并以“预付订金”等名义要求用户先付款。有的不法分子声称可以花钱雇佣“枪手”替考,还有的借传送“样题试卷”的名义向用户电脑或手机发送病毒,套取用户信息。

  案例

  2019年6月12日,山东济南警方破获一起网络售卖高考押题试卷骗取考生家长钱财的案件。据民警介绍,数万元一套的高考押题试卷,其实是嫌疑人李某花几百元从书店和网上买来的普通考试试卷。李某利用家长想提高孩子高考成绩的急切心理,冒充某知名辅导机构负责人向家长兜售所谓“高考押题试卷”,骗取多位家长钱财共计十余万元。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明确,对在高考、研究生考试以及司法考试等4大类“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高考试题属于国家绝密级材料,其保管和运送都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所有接触试卷的人员都实行封闭式管理。

  请广大考生及家长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不要相信那些能提前拿到高考真题或答案的言论,不要在网上购买所谓“高考真题”“绝密答案”等。

  购买涉密材料,本身也是违法行为。

  02

  根本不存在所谓“内部指标”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考生和家长不熟悉高考相关招生政策实施诈骗。有的声称不用看分数,只要花钱就能搞定;有的吹嘘自己可以弄到某某大学定向招生计划,保证录取,公开叫价,收取高额“定向费”。

  案例

  2017年7月,涉嫌诈骗犯罪、潜逃3年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潜江老家落网。2013年6月至11月,刘某以能办理湖北某大学注册学籍为幌子,虚构大学招生人员身份和大学省外招生资格,提供伪造的录取通知书,让考生将学杂费打入指定的银行账号,骗取烟台籍高考生杨某人民币9.5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

  高考招生录取工作都是在网上进行,并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指标”,更不会向家长收取高额费用。

  03

  避免“准考证丢失”吸费陷阱

  以往高考期间,网上经常流传××考生准考证丢失的信息。广大网民看到后替考生着急,迅速在群内和朋友圈转发,短时间形成影响范围较大的舆情。有不法分子往往借此虚构情景骗取网民同情,提供虚假信息,所留手机号多为吸费音讯电话。若有好心人按照电话号码回拨,并且按电话提示音操作,就可能掉入吸费陷阱。也有网民虚构捡到“试卷”消息,借高考话题散布虚假信息博取关注。

  案例

  2019年高考开考前夕,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平台流传着一则虚假信息,声称“捡到一张高考准考证,刘某某,考点在实验高中,请朋友们转发,让刘某某联系这个号1560633****。一定帮他群发一下,这孩子一家肯定急死了。扩散,扩散,别耽误孩子高考!”从2016年“白某”、2017的“杨某”“孙某某”“党某某”、2018年“刘某”“刘某某”等同学到2019年的“刘XX”,年年丢失准考证,内容如出一辙,套路依旧。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对于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

  看到类似信息,建议先跟考生所在中学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举报电话联系确认。在未经核实的情况,建议不做转发,更不要拨打信息中的联系电话。如捡到准考证马上交给警察或该学校。

  04

  切忌对高考阅卷胡乱猜测

  每年高考成绩公布前后,总有人炒作某地高考阅卷工作极不严肃,阅卷教师甚至不管对错,乱打分。事实证明,发布这些帖子的人往往是为博取关注,还有的是部分高考成绩落差较大或考试不理想的考生和家长武断地认为是阅卷出了问题,胡乱猜测。

  检察官提醒

  高考阅卷是非常严肃的工作。现行的高考“网上评卷”模式,从制度设计到实际操作充分体现客观公正。

  特别提醒

  阅卷一般实行“一人评一题”“双评制”,“双评”超过一定差值的,则提交第三位教师进行“三评”,确保评卷分数的准确和有效。此外,评卷系统还制定了严格的评卷质量监控体系,对评卷质量进行全程跟踪、实时监控和分析,及时预警和提示等,确保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

  “叮咚,叮咚……”

  昆山市检察院拍了拍全体高考学子

  

  响水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护航学子“征战”高考

  为切实保障高考学子饮食安全,江苏省响水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开展高考考生就餐点食品安全检查,全力为冲刺高考的莘莘学子保驾护航,确保高考期间考生的食品安全,营造平安、健康、有序的高考环境。

  7月6日早上,检查组走进高考考点响水中学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重点对食堂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卫生设施设备、蔬菜肉食清洗分区、采购食品索证索票、食材留样、餐厨剩余物处理方式、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进行全面检查,切实保障学生餐饮安全。

  随着高考大幕的拉开,该院将适时跟进监督检查,积极履职尽责,为疫情防控、高考学子食品安全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检察保障。

  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精准帮教 助涉案未成年人顺利高考

  7月6日下午,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汤晶萍拨通了李彤(化名)的电话:“明天就高考了,紧张吗?”“我还好,我爸妈比较紧张。”“文具、准考证等都准备好了吗?考场看过没有?”“嗯,都准备好了。”“我相信你,只要努力,一定能成为乘风破浪的小姐姐。”汤晶萍句句嘱咐……

  李彤是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盗窃案中的涉案人员,参加高考是她最大的心愿。而之前,因为与父母的矛盾,她差点与高考擦肩而过。

  2019年上半年,当时就读于泰州市某中学高中二年级的李彤,因与父母产生激烈矛盾而离家出走,在外流浪期间,受同伴鼓动参与盗窃作案2起,涉案金额2000余元。

  在办案中,检察官发现李彤对父母有着强烈的抵触情绪,而检察机关在受理该案后联系李彤的父母告知权利义务时,李彤的父母均明确表示不到场,且司法机关出具的所有文书均不签收,社会调查也不配合。

  到底李彤和父母之间有着什么样的矛盾?带着这样的疑问,检察官开始了和李彤的第一次谈话。李彤很健谈,性格开朗,如实交代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很好。但谈到父母和自己的成长经历时,她一脸愤愤不平:“自己都管不好,凭什么管我?我知道他们就是想逼我认错,爱来不来,反正我现在在外面打工,就是不回家。”

  检察官与侦查人员沟通了解到事情的始末。李彤原本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高二时父母之间的关系出现严重问题,加之父亲对李彤的管教方式较为粗暴,动辄打骂。身处青春期的李彤在得知父母之间的矛盾后更为逆反,在父亲的一次打骂后选择离家出走。李彤在外流浪期间,父母用尽各种方法都无法将李彤劝回家。李彤离家越来越远,直至在所谓“朋友”的鼓动下实施盗窃。

  检察机关认为李彤的父母在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实行的“打骂”、“逼迫”以及“放任不管”的教育方式,是造成李彤出现罪错的重要因素。为了让李彤的父母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检察官会同办案民警,对李彤的父母进行了训诫教育,要求他们处理好家庭关系,树立良好的父母形象,同时优化教育方法,为李彤营造良好成长环境。

  此外,为了消除双方的心结,检察官还多次与李彤的父母沟通并进行释法说理,向其阐明家庭监管条件是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重要参考,他们与孩子之间的“斗气”可能导致对孩子不利的严重后果;同时告诉李彤,父母爱她的方式虽然不对,但是他们也在学习、改善。经过多次努力,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李彤终于明白父母的苦心,回归家庭,并重拾书本。

  考虑到李彤系未成年人,有坦白、认罪认罚、全部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犯罪情节轻微,但存在一定的认知偏差,为更好地帮助李彤,2019年12月3日,高港区检察院对李彤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给与其九个月的考验期并进行跟踪帮教。

  帮教期间,李彤与检察官保持着定期联系,除了按时汇报思想状况外,更逐渐把检察官当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每当与父母沟通出现问题或者学习劲头懈怠时,李彤都会及时向检察官“求助”。

  “她像换了一个人一样,‘恶补’逝去的时光。前段时间因突发状况导致骨折,她卧床休息期间也都没有停止学习的脚步。”李彤的妈妈告诉汤晶萍。

  7月7日,李彤顺利走进高考考场。“希望她从跌倒处重新站起来,开启新的人生路。”汤晶萍祝愿说。

作者:  编辑: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