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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办案活教材到培训新套餐 江苏检察实践与教育培训实现良性互动
2022-12-16 08:57:00  来源:检察日报

  

  图①:2022年3月9日,江苏省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基层巡讲”启动。

  

  图②:干警们与授课老师积极互动。

  

  图③: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任留存授课。

  

  图④:江苏省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基层巡讲”走进溧阳市检察院。

  编者按 2022年是最高检确定的“质量建设年”,江苏省检察院党组把“指导性案例基层巡讲”列为重点项目强力推进。首批培训单位是2021年以来最高检和江苏省检察院确定的21家薄弱基层院。这是巩固脱薄成果的自选动作,也是省院党组着力提升检察人员自身素能、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不久前,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戴广栋根据自己办理的案件(被评为指导性案例)开发的课程《行刑交叉案件中涉案危废处置的实务解析》获评第五批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这也是江苏省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基层巡讲”课程中的一门推荐课程。

  指导性案例是最鲜活的检察教材。2021年以来,江苏省检察院组织办案骨干,陆续根据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已被选为指导性案例的案件开发出相应课程,并进入培训课堂。2022年是最高检确定的“质量建设年”,江苏省检察院党组把“指导性案例基层巡讲”列为重点项目强力推进。2021年以来最高检和江苏省检察院确定的21家薄弱基层院成为首批培训单位,这既是江苏省检察机关巩固脱薄成果的自选动作,也是着力提升检察人员自身素能、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首轮“指导性案例基层巡讲”从2022年3月启动到9月结束,江苏省检察院共组织送课到13个设区市的21个基层院,巡讲51课次,听课人数达2800多人。其中,半数巡讲是公安民警、检察官、法官和律师共同参加的同堂培训。

  从优秀检察官到优秀巡讲老师

  巡讲老师由一线办案检察官担任,但能办案不等于会讲课,如何实现从优秀检察官到优秀巡讲老师的角色转变,是“指导性案例基层巡讲”要解决的第二个问题。

  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任留存是首批巡讲老师中唯一的联合开发人,他从海安市检察院办理的曾兴亮、王玉生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检例第35号)切入,梳理了“两高”4批9件指导性案例、7件典型案例,加上自己办理的一些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案件,针对类案的办理问题开发了课程。在巡讲前,任留存也上过几次讲堂,他笑言“与其说是讲课不如说是读讲课稿”,而这次巡讲要求脱稿,还要录像,第一次试讲时“内心紧张到不行”。

  为全方位提升巡讲老师的讲课水平,在各市检察院组织试讲的基础上,江苏省检察院于2021年底密集组织了全省检察机关“说课”竞赛评审、精品课程评选、兼职教师培训等活动。在现场“说课”评审会上,江苏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蔡道通就如何上好这门指导性案例课,给了大家“点穴”式启发。“首先,要尽可能针对办案难点、重点、痛点,讲清解决问题的方法。课程的价值在于指导办案人员学会触类旁通,借鉴老师对法律理解、证据标准认定和程序把握的方法。”蔡道通说。

  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经过一次次打磨,任留存不断深化如何讲好课的认知和技巧。2022年的“指导性案例基层巡讲”活动中,他的培训“大菜”被点了3次。从读稿到脱稿,从坐着讲到站着讲,从单向输出到与学员互动交流、教学相长,授课越来越自如,效果也越来越好。

  如果说讲授指导性案例重点、难点是培训的“大菜”,那么讲授办案基本功、日常工作技能类的课程就是培训的“基本菜”。江苏省检察院根据基层院的培训需求进行调研,将“大菜”和“基本菜”搭配成营养丰富的培训“套餐”,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经过近一年的摸索,该院形成了包括18门指导性案例课程、9门通用课程、21门业务技能课程、15门热点难点课程在内的64门课程于一体的课程体系。后三类课程主要来源于全国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培训中的高分课程,以及江苏省检察院向高校老师定制的课程。据介绍,这个课程体系是开放的、动态的,还在不断更新完善中。目前,江苏省检察院正在将今年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的7件案例开发成课程。

  巡讲从培训需求最迫切的薄弱基层院开始

  最高检高度重视案例指导工作,2010年以来,已发布41批166件指导性案例,实现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其中,江苏省检察机关有24件案例入选。

  指导性案例的价值在于应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要求,各级检察院应当将指导性案例纳入培训课程,加强对指导性案例的学习和适用。为此,江苏省检察院出台《江苏检察机关加强指导性案例应用的工作办法》,并将指导性案例应用纳入考核。与此同时,该院还将指导性案例开发为实训教材,进入全省检察培训课堂,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用好这个司法办案的“活教材”。

  江苏省检察院宣传教育处负责指导性案例课程开发等具体工作,协调案件承办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法律政策研究室,共同商定课程开发的内容和形式。

  根据基层院对培训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薄弱基层院脱薄工作需要,江苏省检察院决定于2022年组织“指导性案例基层巡讲”,巡讲首先从培训需求最迫切的薄弱基层院开始。

  知易行难。据江苏省检察院负责“指导性案例基层巡讲”项目推进工作的人员介绍,从指导性案例到巡讲需要做好三个转化,即将案例转化为课件、案例承办人转化为授课老师、单一指导性案例课程转化为培训“套餐”。

  2021年4月,江苏省检察院制定了“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进课堂实施方案”。方案对课程开发提出三个方向,即以案代课,将个案开发成课程,充分展现办理案件的理念和细节;以案释法,不限于个案,可以综合各类案例素材将问题讲深讲透;鼓励创新,从规则提炼、案例撰写、类案研究等更宏观的视角开发课程。

  “初稿比较散碎,课件基本写成了办案过程和办案经验介绍。后来,同事建议我跳出案件本身,重点挖掘办案思路、方法,以及对其他案件办理有借鉴意义的内容等等。”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苏荣说,最初只知道开发课程有意义,但具体怎么开发并没有样本。

  思路一变天地宽。苏荣根据当前开展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方面的政策与实践,结合自己长期在未检部门的工作经验,以于某虐待案为例,把一站式询问工作中常见的难题和解决办法,比如如何更好地保护被害人心理、如何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综合保护工作线索等写进课件。

  “顺着这个思路,课程内容和体例都变得新颖了,不仅写起来顺手,而且讲起来也顺畅。”2021年11月,苏荣的课程获江苏省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进课堂”现场说课评审活动二等奖。

  激发干警把普通案件办成精品案件的精气神

  “在正当防卫类案件中如何判断不法侵害人已被压制?当不法侵害人已经被压制是否就可以认定侵害行为已经结束?”

  “一起疑似正当防卫案中,案发现场客观性证据较少,主要是犯罪嫌疑人供述及被害人陈述,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寻找证据?”

  ……

  9月5日,“昆山反杀案”承办人之一、昆山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李燕青为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干警和部分公安民警讲授了《正当防卫的审查要点与实务解析》一课。她结合案例,细致梳理了办理正当防卫案件的审查要点、难点与解决途径,对如何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妥善处置涉检舆情给出指导和建议,传递了尊重案件事实、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导向。

  在培训互动环节,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曾宪连连提问。他正好遇到了一起疑似正当防卫案件,由于客观性证据较少,一时难以判断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李燕青老师的解答让他很受用。曾荣获2011年江苏省十佳公诉人称号的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娟表示,故意伤害案中的正当防卫争议比较常见,李燕青老师对正当防卫类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分析比较,非常生动,对自己是一次知识更新。

  “对我来说,这次巡讲不仅是知识的更新、办案思路的学习,更有精神层面的感动,办案检察官勇探索、求极致的精神,依法能动履职的执着深深打动了我。”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任爱梅说。几个月前,扬中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张澄华讲授《民事执行监督疑难案例解析》一课,以其办理的江苏某银行申请执行监督案(检例第108号)为例,讲解该案的争议焦点,分析相关法律问题,介绍办案中主动作为、依法监督的艰难和执着,分享了自己的思考和感悟。任爱梅听后感受到,培训收获的不仅有“技”,更有“道”。

  任爱梅表示,这次巡讲后不久,她和同事办理了一起提请抗诉的民事裁判监督案,涉及老年人权益保障。在扬州市检察院的指导下,她们以求极致的精神,在办好案件的同时,积极参与养老领域社会综合治理,提出建立健全相关养老制度的建议,受到上级院的关注和专家的肯定。

  巡讲,不只是注满一桶水,更要点燃一把火。江苏省检察院负责巡讲项目的有关人员认为,如果说“指导性案例基层巡讲”的价值是给基层办案人员答疑解惑、教授方法技巧,那么激起更多干警把普通案件办成精品案件、办成指导性案例的精气神,进而提升整体司法办案质量,才是巡讲更大的意义。

  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夏传惠在办理潘某等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把巡讲中学到的理念应用于办案,不仅将原案定性改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还自行补充侦查,成功认定洗钱犯罪;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李昱霖在巡讲老师的引导下特别关注社会热点,他办理的入侵物种福寿螺生态环境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形成了保护滁河流域生物多样性的合力。

  最高检新修订的《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规定,加强教学案例库建设,推动检察机关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向教学案例转化,实现检察实践与教育培训良性互动。江苏省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基层巡讲”正契合了上述要求。江苏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建华表示,首轮“指导性案例基层巡讲”刚结束,效果尚待进一步观察、总结,巡讲将会潜移默化影响到更多的江苏检察人以及法律职业共同体人员,助推江苏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卢志坚 秦颖  编辑:王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