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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鸟共乐太湖美 江苏基层组建办案团队形成生态检察保护闭环
2022-12-29 08:57:00  来源:检察日报

  “现在谁敢卖野味啊!我们这儿的餐馆、菜市场都签订了承诺书,而且这些都是保护动物,抓不得、吃不得!”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生态检察守护原乡”办案团队成员对太湖周边的农家乐开展“回头看”,附近的农家乐经营者说道。

  山水太湖是人间天堂,也是候鸟的天堂。据监测观察,2022年,苏州太湖湖滨国家湿地公园鸟类总数已达198种。然而,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悄悄盯上了这群“远方来客”。

  这是公安机关向吴中区检察院移送的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秦某自2019年至2021年间猎捕黑水鸡、骨顶鸡、绿翅鸭等800只野生鸟类并卖给周边小饭店。检察官仔细核对账本信息、梳理交易流水、固定各类证据……秦某的犯罪事实逐渐明朗,涉案的收赃犯罪嫌疑人林某、顾某也浮出水面。

  但对于该案,是适用公安机关移送认定的非法狩猎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还是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加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让办案团队成员彭登昊犯了难。

  针对非法狩猎中“双禁”规定、“三有动物”认定等专业问题,办案团队成员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农业部门专家研讨,从惩治以食用为目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角度出发,决定改变案件定性。2022年10月31日,吴中区检察院对秦某、林某、顾某以涉嫌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提起公诉。此案也是湿地保护法出台后,苏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关于湿地野生动物保护案件。

  追诉犯罪只是第一步,打通检察护航生态资源“最后一公里”,修复生态更加关键。通过咨询苏州市林业局专家,办案团队进一步论证了涉案野生鸟类在太湖湿地的种群数量、对湿地平衡的重要性。吴中区检察院决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用共计25万余元,对捕猎者和收买者一并追究侵权责任。

  食客们想尝鲜的消费需求让盗猎行为禁而不绝。办案团队以“我管”促“都管”,推动吴中区检察院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出台野生动物保护12条意见。同时,办案团队将法治宣讲搬到农贸市场,推动农家乐经营者签署了杜绝野味承诺书,把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标语贴在饭店的餐桌上……

  “党的二十大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吴中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峥嵘说,“吴中辖区近二分之一是太湖水域,也是江苏省最大的生态红线区,我院组建‘生态检察守护原乡’办案团队,形成了‘刑事打击+民事追偿+行政督促+公益保护’的检察保护闭环。”

  食品厂污水处理、废弃船只清运、非法码头取缔、古树名木保护……更多专项行动在吴中区检察院监督推动下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太湖山水间,留下办案团队成员忙碌的身影。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共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与太湖渔管办共设生态修复专用账户,与人大、监委共创“太湖水环境保护”三方协同监督机制……办案团队从“零敲碎打”转向“系统保护”,让太湖美美在久远。

作者:徐日丹 黄晗希 王学谦  编辑:夏禹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