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江西新干的一个小山村,2004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学习,硕士研究生毕业。2011年进入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从事公诉工作,已办理过各类刑事案件600余件800余人。曾业余时间撰写多篇论文参加交流并获奖,荣获优秀公诉人”、“优秀辩手”的称号。 

   

   理必求真,事必求是;言必守信,行必踏实。

   

  江苏检察网:您在很短的时间里就从学生变成了业务骨干,可以说成长速度非常快,那您是如何学习,又是如何学以致用的? 

  杜志辉:这个就要说第一次办案了。2012年我开始协助师父,也就是当时公诉局副局长赵喜忠办案,接手的第一个案件是一起普通的盗窃案,案件事实比较简单——犯罪嫌疑人多次盗窃电瓶车。经过仔细阅卷、提审后,我信心满满地写了报告,在报告中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没想到被师父多次打回。师父问:“为什么这样认定?另外几笔为什么没有认定?还有没有其他可能?”几个问题一下子就问住了我。后来我明白了,办案不仅是简单地提出自己的意见,更重要的是要知道可能有哪些意见,从而选择更合理的意见,这才是提高办案质量、预防冤假错案的重要手段。慢慢地我也养成了习惯,凡事多想几种可能,一直受益至今。 

  江苏检察网:您是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是不是办起案来更应该得心应手? 

  杜志辉:每一起案件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害人付出的代价都十分昂贵,所以办案马虎不得。得心应手是一种境界,真实办案却很糟心。办案和上课是不一样的。课堂上,案件事实是确定的,我要做的就是考虑如何处理;但在实际中,案件事实是藏在真伪掺杂的证据材料背后的,需要自己判断和总结,所以经验十分重要。我第一年办案,在案件事实的认定方面时常会出现一些小瑕疵,起先我很困惑,后来我想清楚了,这是学生角色还没有转换过来的问题。现在我特别注重提炼归纳的能力,经常向老同志请教,拿他们的报告、文书学习,还加入了网上的刑事实务群与不同地方的法律人交流,逐渐突破在这方面存在的经验不足的瓶颈。 

  江苏检察网:作为一名公诉人,庭审辩论时的矛盾、冲突是不可避免的,您是如何处理的? 

  杜志辉:公诉人代表的是检察机关,维护的是人民利益和法律尊严。我想到一起案件的被告人,他涉嫌行贿和职务侵占两个罪名。辩护人当庭提出的“证据”使家属情绪失控,试图扰乱庭审。在这种情形下,我当即要求法庭制止辩护人的不妥言论,并明确指出被告人一人犯数罪,检察机关依法可以并案处理。 

  江苏检察网:大家形容庭审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在“战斗”中您是否遇到过威胁和恐吓? 

  杜志辉:有个别案件的家属一时情绪失控会说威胁我的话,开庭的时候,偶尔也有家属情绪失常有恐吓之言,但我始终坚信正义的力量,坚信有理有据的指控最终会使犯罪的人低头认罪。 

  江苏检察网:您在苏州市第二届优秀公诉人竞赛活动中,一举拿下优秀公诉人专业知识优胜奖优秀辩手三个奖项,您是如何看待这次竞赛?又是如何兼顾备赛和办案的呢? 

  杜志辉:这次获得一些荣誉,看似是个人奖励,其实更应该是大家的功劳,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居功甚伟。领导多次关心鼓励,多方保障亲自指导,同事们自愿承担额外工作,以实际行动给予支持,这才使我得以在台下精心备战,台上专心应战。 

  当然,参加竞赛不是为了拿名次拿奖,而是为了以赛促学,以学促进,通过竞赛这种途径来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奖项在我看来,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对既往努力的肯定,以及对再接再厉的鼓励。非要说有什么心得,那就是平常办案时注重思考,注重积累。毕竟业务竞赛不同于应试,注重的是实践的积累。 

  兼顾备赛和办案确实有一些矛盾。这次备赛,本来领导安排我以业务竞赛为重心,适当减少了办案量,但这一阶段恰逢公安机关向我院移送了大量案件,同事们个个都陷入了超负荷状态。于是我向领导提出,上班时间正常办案,晚上和周末备赛。这样坚持下来以后,发现冲突还是可以克服,只要你用心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