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毕业于苏州大学,1999年通过公务员招录进入江苏省滨海县检察院,现任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主任。曾被授予江苏省“岗位练兵先进个人”、盐城市“人民满意好干警”、滨海县“十佳政法干警”、“青年卫士标兵”、“最美志愿者”、“三八红旗手”、“岗位学雷锋标兵”等荣誉称号。

  

    天道酬勤

   

  江苏检察网:您觉得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跟其他刑事案件有什么不同?

  王玉:我在公诉部门工作已有12年,从多年来的办案实践来看,一般刑事案件注重的是事实审查和证据把握,追求的是“质量”,而对于未年人犯罪案件,一定要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那些涉罪未成年人,同时还要做好对他们的司法保护、法治教育和帮扶管理等工作,我这里讲追求的“效果”,根本目的还是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江苏检察网:全省检察机关正在开展“护苗活动”,作为该项活动的参与者,你们有什么具体举措?

  王玉:我院党组非常重视未成年人工作,在盐城市率先成立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中心“,吸收人大关工委、妇联、共青团、学校、社区等单位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具有一定青少年工作经验的人员为该中心成员,经常性地开展法制辅导员进校园、涉罪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检察官“青春寄语”、“八个一”护蕾行动等活动,并与县“七彩阳光”公益组织建立合作机制,定期邀请中小学生开展“零距离”体验、模拟法庭等活动。我们还与团县委合作开展留守未成年人“结对引航”帮扶工程,在县电视台开办《检察官说法》栏目,引导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江苏检察网:涉罪未成年人被司法机关处理后,他们的心理会不会有不良影响?

  王玉:我们在工作中发现了这个问题。去年我们办理了一起高三学生晓蕾交通肇事案,案发后,被害人家属多次前往学校讨说法,并通过舆论施加压力。晓蕾心理思想波动很大,原本学习优异的他成绩一落千丈,甚至多次出现辍学念头。我接手案件以后,了解到晓蕾有一个弟弟还在读书,父亲腰间盘突出没有工作,家庭困难。在讯问晓蕾过程中,其情绪异常激动,多次痛哭表示要辍学打工弥补自己的过错。面对情绪失控的晓蕾,我与院里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未检办同事对她进行心理疏导,并多次做被害人亲属思想工作,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最终检委会一致通过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为减轻舆论压力,我们主动前往学校,在校领导、老师和同学的见证下,公开向其宣布不起诉决定,并告诉她我们会对犯罪记录进行封存。晓蕾这才慢慢走出了这段阴影,恢复了以往的刻苦,去年8月,顺利考取了省内某大学……我们认为,通过自己的努力工作,能少一名犯罪分子,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比起诉10件案子更有意义!

  江苏检察网:作为一位妈妈,从事多年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你对未成年人的家长有什么建议?

  王玉:我的女儿今年刚读初中,作为家长,我从来不打孩子,我认为“棍棒底下出孝子”这种暴力教育方式要不得,对于处在叛逆期的孩子,应以一个“大朋友”的身份和她交流是最好的教育方式,我和女儿之间的所有不愉快都是以交谈的方式化解的,她很愿意跟我讲在学校发生的事情,有时还征求我的意见。而我在办案中,与一些涉罪未成年人闲聊时也注意到,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在家很多时候跟家长是没有话讲的,家长对他们的思想状况、心理需求一无所知,犯罪后被关押了,有些未成年人甚至都不愿见父母,这都因为家长与小孩之间缺少交流沟通的结果。如果早前家长与小孩能彼此多沟通交流,一些苗头性的问题很容易被发现,也不至于到了小孩犯子罪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