茆小松,1974年生,1992年参加工作,1997年从业律师,2005年考入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现任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主持工作)。曾获得“江苏省政法系统公正廉洁执法先进个人”;江苏省民行检察“十佳办案能手”“十佳业务标兵”“先进个人”“专门人才”;扬州市“最美检察官”“岗位学雷锋标兵”;2次个人三等功、3次嘉奖等荣誉;2015年入选国家“双千计划”,并被扬州大学聘为法学院兼职教授。

  

  耕耘好当下,才能更好地迈向未来。

  

  江苏检察网:你当时选择弃律从检,是不是有好多人不理解?

  茆小松:坦率地说,的确如此。2005年我考检察院时,我合伙的律师事务所以及我个人的律师事业正处于强劲的发展势头,尤其是在2004年我通过电视大赛获得“扬州市首届十佳风采律师”的称号,算是在扬州律师界已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吧。之所以选择从事检察事业,一方面我认为这切合我的精神特质,另一方面我觉得作为一名检察官,代表国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公平正义,这份职业尊严和荣誉感令我向往!再说我也算是有点“任性”的人,人生苦短,我随我心,多一些人生体验,也是一件幸福的事。

  江苏检察网:你没有正式上过大学,但是你却两次获得扬州市法律资格考试的“状元”,可以说创造了一个“奇迹”,对此,有什么感悟?

  茆小松:“奇迹”谈不上,但内心的感动还是有的。我的基础仅是中技,算是自学成才吧。1996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差5分没有通过,1997年再战,一下子考了300分,考了扬州第一。2005年考入市检察院当年又一次性以429分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又拿了个扬州第一。这是我做梦都想不到的。我想最主要的感悟有三点:一是对法律要有强烈的兴趣;二是坚持就是智慧、坚持就是机遇,不轻易放弃;三是最笨的方法就是最好的方法,学习没有诀窍,每一次我都会全力以赴。

  江苏检察网:你在检察院从事民行检察工作已经10年,算是“老民行”了,让你印象最深的案件是哪个?

  茆小松:民行部门处理的案件以民事案件居多,看着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每一处细节都蕴含着深厚的法律精神。印象最深的还是进院不久我承办的第一个抗诉成功的案件,这个案件当年被评为全市十佳精品案件。说起来很简单,原、被告是街坊邻居,被告家失火,殃及原告家,造成原告经济损失。消防队来现场勘查后认定,起火部位在被告家客厅,但火灾原因不明。双方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原告起诉被告要求赔偿,被法院判决驳回,驳回的理由是依照法律原告未对一般侵权的四个构成要件举证到位。这个案件,看起来,法院似乎依法办案,没有问题。但实际上,这个判决很难在社会上赢得公信,我估计那个法官自己内心也不可能对这个判决自信,法官对法律的适用太机械了,完全体现不出法官裁判的智慧。这个案件的抗诉书,我写得很认真,从法官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和事实的推定两个角度提出了抗诉意见,最终获法院再审改判。为此,我还写了一篇论文《法官裁判的智慧---以某抗诉案为视角》发表在《扬州大学学报》上。

  江苏检察网:与你的交谈中可看得出,你怀有很强的民行情结,作为现在扬州民行的带头人,对做好民行检察工作你有一些什么想法?

  茆小松:民行检察工作是法律监督的重要组织部分,可以说“三分监督,民行有其二”。当前,民行检察工作面临着许多机遇与挑战,实现市院党组提出的“社会满意、系统一流”的奋斗目标,推动我市民行检察工作的转型升级,需要我们付出更加艰辛的、一步一个脚印的努力。在所有的工作措施选项里,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人的因素,这是我工作的重心所在。做自豪的民行人、做值得尊重的民行人、做有影响力的民行人、做推动法治进步的民行人,是我们矢志不渝的追求。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近期我们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扬州市民行检察专家型人才培养暨专业化建设规划纲要》,并将今年定为“扬州市检察机关民行办案基础素能暨生效裁判监督能力提升年”,且已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我想,这就是一个务实而长远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