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网:工作12年,你大多时间都在刑检部门,你最大的体会是什么?

  汪曼乔:更深刻地认识到检察工作是一门严谨的艺术,关乎国家司法尊严、社会公平正义、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时刻提醒自己“个人1%的疏忽,就是对法律100%的亵渎。”既然接下了一个案子,我就得对案件负责,对每一个当事人负责。

  江苏检察网:未检工作和你之前从事的公诉、侦监工作有什么不同?

  汪曼乔:办理一般刑事案件注重的是事实审查和证据把握, “惩罚犯罪”放在第一位;而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重点放在涉案未成年人身上,“教育、感化、挽救”放在第一位。看着涉案未成年人一张张稚气未脱的面庞,我既着急又心痛,就想尽自己最大努力帮助和挽救这些孩子。

  江苏检察网:你印象最深刻的是哪个案子?

  汪曼乔:其实我印象最深的都不是哪个具体案件,而是我办案发现,很多案件中牵涉到一些青少年,虽不构成犯罪,但存在打架、偷窃、网瘾、逃学、早恋等不良习惯,处于“往前一步是犯罪”的危险阶段。他们游走在犯罪边缘,如果对他们放任不管,很可能走上犯罪道路。我觉得我们未检人有义务帮教他们,于是我们联合阳光教育培训学校共建“阳光家园”, 开展“边缘青少年”挽救行动,为“边缘青少年”提供临时家庭式帮教场所,通过文化学习、行为习惯训练、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对“边缘青少年”进行一对一帮教,引导他们改正不良行为,培养良好习惯。“阳光家园”成立3年以来,共对13名青少年进行了帮教,11人从“边缘”走向了“阳光”。2015年6月,该项目被授予“江苏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创新事例奖”。

  江苏检察网:听说在今年4月的徐州市检察机关“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和自护教育优秀法制教案暨优秀法制讲师”评选活动中,你荣获了“优秀法制教案”和“优秀法制讲师”双重奖项。

  汪曼乔:是的。这主要得益于我这么多年给学生上法制课的经验。从12年前参加工作起,我就和青少年结下了不解之缘。我先后被辖区10余所中小学聘任为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办案之余经常到各学校给孩子上法制课,排演法制短剧、举办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开设“家长课堂”等等,我喜欢通过各种互动、活泼的形式,将常用的法律知识潜移默化地传递给他们。

当临时班主任和学生亲切交流

  江苏检察网:除此之外,全市检察机关文艺汇演第一名、全市检察机关书记员竞赛第一名、全市检察机关辩论赛第二名、全市检察机关演讲比赛第二名……你参加的比赛真不少啊?

  汪曼乔:其实说实话,刚开始我不是很喜欢参加比赛。(笑)但因为我们院是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平时注重对干警素能的锻炼,参加各种竞赛是重要手段。我也不例外,进院后,“领取”了不少比赛任务。因为我是个还算认真的人吧,(笑)既然参加了,就全身心投入准备。慢慢地,我发现,比赛是检验自己最好的机会。每一次比赛,都是我发现不足、完善自己的过程,从比赛里得到了不少收获,个人能力也再不断提升。

  江苏检察网:你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4年了,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汪曼乔:我最大的感受是每一个孩子都需要被肯定。每一个犯罪的孩子背后,都或多或少存在家庭、社会的原因。有些责任不能只让犯罪的孩子自己去承担。特别是作为司法者的我们,需要让孩子认识到犯罪的危害和后果,更需要帮助他找出犯罪的原因,并指明以后的方向,肯定他们、鼓励他们,牵着他们的手,给他们力量,让他们昂首阔步地继续前行。(微笑)

解开他们的心结也是我最大的心愿

  江苏检察网:你在未检工作中,又是如何帮助这些孩子的呢?

  汪曼乔:每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帮教的方法也是因人而异。我们和团委共同打造“七彩阳光”工程,针对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等七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不同需求,设计与其相匹配的七大类服务帮教项目,对不同类型的涉案青少年进行分类帮教。我们希望能通过我们的工作传递一些力量,让每一位涉案青少年,都能感受到生命的温暖。

  江苏检察网:从法庭上义正词严的公诉人到和蔼可亲的爱心妈妈,这样的身份转变,你适应吗?

  汪曼乔:其实还挺适应的。专职负责未检工作地时候,恰逢我自己刚做母亲不久,正是母爱泛滥的时候。(大笑)看到涉案的孩子就不由自主地想到自己的孩子,会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想尽可能地帮助他们,我想这也是我从事未检工作的便利条件吧。

  江苏检察网:采访过程中看你一直笑着,平时很喜欢笑吗?

  汪曼乔:是啊,我平时很喜欢笑,乐观的个性使然吧。笑不仅是我自己减压的手段,也能使身边的人比较放松,特别是涉案的未成年人,能让他们减少紧张感,给他们一些力量,这也是我从事未检工作的另一个优势吧。(笑)(感谢李春丽对本文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