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检院依法对俞军(副处级)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来源:江苏检察网
         日前,泰州市海陵区政协原副主席俞军(副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俞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2年至2015年,被告人俞军利用担任姜堰市苏陈镇党委书记、姜堰市政协副主席、海陵区政协副主席、海陵区九龙镇党委书记、泰州市海润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董事长、泰州市新能源产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矛盾协调、土地出让、工程承接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  编辑:姜懿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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