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鼓楼:国庆期间监督收押一名脱逃五年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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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庆假日期间,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成功监督抓捕收押一名脱逃五年的罪犯,这是今年该院深化推进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活动以来,监督追逃的第十一名罪犯。至此,南京市2016年清理排查的184名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全部清理纠正完毕。

  罪犯芦某某,男,1965年1月17日出生,2014年12月12日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因其患有丙肝、胫骨骨折等多种疾病被取保未收监,判决生效后一直在逃。

  该院执检部门自2016年以来,一直持续监督公安对其网上追逃,由于罪犯芦某某采用更换手机号、变换居住地等反侦察手段,一直未能抓获。今年以来,鼓楼区院加大了监督力度并直接介入抓捕行动方案的制订。2019年10月2日,鼓楼区中央门派出所终于在栖霞区马群一带将其抓获。得到信息后,鼓楼区院刑执科科长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据了解,芦某某妻子患高位截瘫长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一直由罪犯芦某某照顾其生活。一方面在逃罪犯需要伏法,另一方面从人性关怀的角度其妻生活问题也需解决。面对这个棘手问题,南京市、区两级院经研究后决定分三步走,第一,为稳定罪犯芦某某的情绪,执检部门积极与南京市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联系,安排将其妻送入二附院并请护工临时看护。由于罪犯芦某某曾经患胫骨骨折和筋膜断裂,行动不便。督促原办案机关对罪犯芦某某进行体检。第二,督促办案单位与养老院联系其妻入院事宜,确保其妻能得到妥善安置。第三,经了解芦某某有一女,通过查询手机号码与其女儿联系后,其女态度强硬并表示自己现在外地,无法照顾其母。为此,该院督促公安通过技术手段定位其女位置,发现正位于南京市秦淮区。掌握这一事实后,再次与其女通话,通过法律政策教育,晓之以理,其女终于答应赡养其母。

  至此,通过两天不间断努力,罪犯芦某某被成功收押至南京市第二看守所,近日将交付监狱执行刑罚。

作者:  编辑:吴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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