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检察院对一起贩卖毒品罪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公开答复
2018-12-19 14:57:00  来源: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8月30日下午,我院首次对一起不服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申诉案通过远程视频进行公开答复。我院聘任的人民评议员马唯勤、王雪明、殷勤和监督员桂燕英、金奕诚作为受邀人员参与了远程视频公开答复。

  申诉人系昆山市看守所服刑人员,其不服昆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向我院提出申诉。我院立案复查后,一方面调取原案卷宗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另一方面听取了申诉人的意见,在综合全案证据的基础上我院依法做出不予抗诉决定。为全面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使案件办理更加公开、释法说理更加透彻,引导当事人息诉罢访,在征得申诉人同意后,又鉴于申诉人系服刑人员,在我院检察综合业务部技术组的大力配合下,首次尝试通过远程视频开展公开答复程序。

  远程视频公开答复会上,复查案件承办人结合案件基本情况说明复查结果、阐明不予抗诉理由,申诉人龚某某一开始对自己被定贩卖毒品罪表示不理解,认为自己是被引诱犯罪,自己被判刑无法面对家人,视频中也一度情绪激动,复查案件承办人针对申诉人的疑惑一一进行解答;接着通过受邀人员发问、举例,从法律和道德的层面发表了意见,教育申诉人要吸取教训,做守法的公民,并为其重新做人给出了建议,再经过主持人进一步释法说理并阐明毒品犯罪的严重危害,申诉人平复了心情,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最后,申诉人表示感谢检察机关通过远程公开答复的办案模式,让其重新学习了法律,认清了自己的犯罪行为,解开了心结,申诉人明确表示停诉息访。

作者:  编辑:耿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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