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检察院对翟某某刑事申诉一案开展公开听证
2018-12-19 15:59:00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近日,连云港市检察院对翟某某不服不起诉刑事申诉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活动。

  申诉人翟某某因不服东海县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王某甲、王某乙、顾某某三人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在收到决定七日内,以来访的方式向连云港市检察院提出申诉。为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使案件办理更加公开、释法说理更加透彻,市院依申诉人翟某某的申请启动了公开听证程序。

  听证会上,首先申诉人翟某某表达了申诉理由,然后原案承办人阐明了原处理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复查案件承办人阐明复查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解释。

  提问辩论阶段原案承办人、复查案件承办人、交通事故处理警官与申诉人翟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就交通肇事罪构成认定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和辩论。辩论结束后听证员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等问题向承办人和申诉人发问,并且各自发表了意见,经过评议后听证员代表宣布听证评议意见。

作者:  编辑:耿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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