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对陈某某刑事申诉一案进行公开答复
2019-09-20 09:47:00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近日,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对陈某某不服海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一案立案复查,认定陈某某犯敲诈勒索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申诉人陈某某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根据法律规定不符合抗诉条件,决定不予抗诉。近日,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依法向申诉人陈某某宣布复查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解释。
作者:  编辑:耿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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