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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察公开招聘书记员977人 报名截至时间为3月20日
2017-02-27 09:08: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为全国第一个在全省检察机关统一公开招聘书记员的省份,希望在座各设区市检察院的相关负责同志要切实做到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公开公正。”2月23日上午,全省检察系统统一公开招聘书记员布置工作会议在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政治部相关负责同志就《江苏省检察机关2017年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内容作了详细解读。

  据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将建立单独序列管理机制,系统推进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司法雇员性质书记员队伍。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编办、省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江苏省检察机关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规定,此次江苏省三级检察院共招聘977名书记员。

  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实行岗位培训机制。据悉,此次全省检察机关招聘书记员员额由省检察院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编办,根据全省三级检察院的功能定位、任务安排和实际情况分别核定并予以动态调整。改革初期,检察业务部门检察官与书记员配比为2:1。各级检察院根据书记员缺额情况报送拟招聘计划,由省检察院审核后统一制定招聘计划并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统一组织考试。各招聘检察院负责组织本院招聘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工作。省检察院、人社厅统一对书记员进行岗前专业技能培训,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颁发相关资格证书,签订劳动合同,评定相应等级。所有书记员必须经过定级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纳入书记员序列进行管理,所有书记员晋升岗位等级,必须经过晋级培训。

  建立单独序列引择优机制,实行书记员等级管理模式。各招聘检察院按照省检察院制定的统一合同文本,与被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书记员作为检察院司法雇员性质的检察辅助人员,实行单独序列管理,职务等级分为初级书记员、中级书记员、高级书记员、特级书记员不同等级、等次(初级、中级、高级每个等级由高至低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次,特级书记员不设等次)在内的四级十等。

  落实书记员职业保障,保持书记员队伍稳定高质。书记员试用期间实行固定基本工资、固定绩效工资相结合的计酬办法,试用期满后实行基本工资、等级工资、绩效工资和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酬办法,确定不同等级书记员的基本薪资标准。同时建立书记员激励机制,把书记员履职情况、培训成绩、考核结果等作为书记员合同签订、续订、等级晋升和绩效工资发放等的重要依据,明确相应的标准和方式,建立书记员薪资正常增长机制。书记员的经费按照核定的书记员员额数及保障标准,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招聘检察院为书记员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同时书记员享有带薪休假、健康体检、工会福利、配备制服等权利和履职物质保障。(通讯员 疏银露)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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