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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治检心得]吴杰:“三个一体化”生态保护
2017-03-22 09:44:00  来源:检察日报

  近年来,根据江苏省宿迁市委提出的“生态立市”战略,我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创新“打击、监督、保护”一体化机制,形成“打击有力、监督有质、预防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网,不断提升生态检察工作质效。

  加强内外联动,建立一体化打击模式。我院专门选拔3名办案骨干成立知识产权办案组,由一名副检察长担任办案组长,在亲自办理案件的同时,对该类案件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把关。召开刑检、自侦、民行部门联席会议,对重大环境资源案件进行同步审查、分析、讨论,对案件背后是否存在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进行初步审查,形成一体化联动模式。在办理一起非法采砂案件过程中,我院公诉部门发现行政机关有怠于履职的可能性,将案件及时移送民行部门,目前,已针对该案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

  抓住三个重点,建立一体化监督模式。我院主动走访行政执法部门,对近年来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案件卷宗进行拉网式排查。如对骆马湖渔政监督支队专项督察中,调阅非法捕捞行政执法卷宗1160册,发现该支队对14起在禁渔期内使用电鱼方法非法捕捞的案件仅作行政处罚,未移送公安机关,遂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移送。实地走访公安、渔政、环保、国土等部门,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全方位监督行政行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履职不当、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疏漏等问题,强化类案研究,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如对非法捕捞案件检查中发现普遍存在的问题现象,发出检察建议,并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对非法捕捞定罪标准、证据收集、涉案物品处置等问题达成共识。

  强化警示教育,建立一体化预防模式。将环保部门作为职务犯罪预防宣讲重点,并定期在渔政、国土等部门和重点乡镇定期开展法律宣传。强化个案的警示教育作用,联合法院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审判,现场教育群众。先后选取了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案件在案发地开展了公开审判活动,被市、区电视台宣传报道。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平台,重点发布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通报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典型案件处理情况,形成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深入案发地乡镇,举行环保主题宣传和公益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提高民众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作者系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检察长 吴杰)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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