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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小夫妻的"卖号"发家路 崇川公诉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17-04-14 10:03: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小燕是个80后女孩,高中毕业就开始闯社会,七八年下来脑瓜子也是练得挺“溜”。2014年,她跑到了一家公司上班,这家公司顶着“互联网”的名头,其实就是卖搜索个人信息的付费软件。这些软件功能强大,能从互联网上搜集整合出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如姓名、电话、地址,还能对信息分类整理。

  一来二去,摸熟了套路,小燕的心眼开始动了起来:卖这个软件这么赚钱,我干嘛给别人打工,自己出来单干不是赚钱更快?

  想到这,小燕立即递上辞呈,准备创业。她从朋友那里借了一个公司的“空壳”,在浙江建德市一家写字楼租了一间房子。之后,她找了两家之前有过业务来往的软件公司,做起了代理,向许多金融公司卖搜索个人信息的软件。做了一个星期,小燕发现,很多公司对软件没兴趣,反而直接向小燕买信息。

  反正都是靠信息发财,卖信息不是更直接?小燕打定主意调转方向,开始对外招兵买马,组建公司团队。很快,邵某、周某、叶某等人加入进来,小燕手下多了十来个“兵”,自己成了女老板。小燕自己还制定了公司章程,定了员工工资、奖励标准,干得好的还能拿到旅游津贴。怕员工不懂推销,小燕精心准备了话术单子,让他们学着拉客户,告诉对方这儿什么信息都有,有股民、车主、业主、银行、个体户……为了让客户满意,小燕还利用网络对下载的电话号码进行检测,剔除空号、停机等情况,提高信息“含金量”。

  起初,小燕规定每笔交易不能低于300元,后来有客户觉得贵就降到不低于100元,钱打到指定的支付宝、微信、银行卡。因为客户信息是“绝密”,所有的订单汇总到小燕这里,由她通过自己的邮箱发给客户,其他员工一律不能经手。

  长此以往的提防着也累,小燕想想还得自己人掌管信息可靠。2016年3月,小燕把外地上班的老公小东喊来一起帮忙,公司也成了“夫妻档”。

  在此期间,员工邵某看到卖信息来钱,也想分点“汤水”,想和小燕合作,利润对半分。短短筹备一个月,新公司开张,地点设在邵某家里,双方出钱买了办公用品,配了电脑、空调。邵某搞管理,小东通过邮件负责发放信息。

  2016年7月,小燕的公司“本部”因租期到了搬家,合作人加入了周某和叶某。两家公司同时运营,小燕和小东两夫妻两头忙乎,眼看着订单像雪片飞来,两人喜上眉梢。

  截至案发,小燕、小东夫妇涉及的两个窝点共销售公民个人信息1625万余条,其中包含公民姓名、电话号码等信息的712万余条,非法获利100余万元。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下家达2000余个,涉及全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和往常黑客破解公民个人信息账户不同,小燕获取信息来源是通过软件搜索,而这些信息已经在互联网上公开。如何看待这种行为,且听崇川检察官分解: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就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相对于通过黑客技术获取或者盗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况,通过软件在网络上搜索公开信息并加以整理是一种相对危害较小的行为,但再次大量出售的行为,无疑已触犯了刑法,对于该信息的来源仅仅是量刑的情节之一。

  2017年4月1日,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已对这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7.25”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提起公诉。(文中人物为化名)(葛明亮 任留存)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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