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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智能提醒"线下" 定人定所 常州侦监上下联动办案质效
2017-05-15 09:47:00  来源:检察日报

  “张某非法拘禁案中,有证据证明另一犯罪嫌疑人孙某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并对被害人进行殴打,但公安机关未对孙某提请批捕,应该对公安机关进行监督。”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干警小沈运用“侦监平台”办理案件时,发现在“有需要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一栏中提醒需追捕一名犯罪嫌疑人,经认真审查,情况属实,经两级检察院核查后,于近日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后公安机关对孙某网上追逃。

  “侦监平台”是常州市检察院自行研发的侦查监督智能化辅助系统平台,对全市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刑事案件,全部在平台上统一审查办理,该院要求干警在案件审查、讯问以及调查核实等过程中,全程结合案件重点审查环节及关键事项,及时发现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案件质量,并强化对侦查活动监督。“点击受案审查环节‘提醒事项’,系统会重点提醒承办人审查‘案件是否有管辖权’‘是否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否已过追诉日期’等三个事项。”小沈解释道。自2013年11月平台启用以来,常州市检察机关通过平台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4512件,其中发现监督线索98件。

  “线上”有智能提醒,“线下”有专人负责,线上线下协作互补,让侦监工作不留死角,不存留白。近年来,常州市检察机关全面提升侦查监督工作质效,除利用“侦监平台”开展智能化监督外,该市检察机关侦监部门还采取“定人定所、中心坐班、分组包片”的工作模式,确保工作日每天有驻派出所侦监检察官在岗,休息日检察官联系通畅;搭建了辖区公安分局与基层检察院、法制部门与侦监部门、基层执法所与驻所联络员三级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同时,驻所检察官还以逐家走访、逐案检查方式,对辖区派出所办理的刑拘未提请逮捕等案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监督线索及时介入阅卷,并做好《个案信息采集表》。据悉,2015年以来,常州市检察机关共开展专项检查3次,检查案件700余件,对发现的问题及存在隐患提出口头纠正77次,书面纠正8次,提出的整改建议被公安机关悉数采纳。(通讯员王晴 记者卢志坚)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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