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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假案件”“骗走”的公正找回来 金湖检察创新虚假诉讼调查核实模式
2017-05-24 09:56: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人大代表,金湖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马发荣在金湖检察院视察时深有感触的说:虚假诉讼即老百姓俗称的“假官司”、“假案件”,近年来随着诉讼维权成为常态正呈上升趋势,已成为损害司法公平公正恶化社会诚信的“毒瘤”。金湖县检察院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倾注大量精力,采取有效举措,3年监督15件虚假诉讼,避免让这些“假案件”被兴师动众地错误执行,将被“骗走”的司法公正重新找回来,维护司法公信功不可没。在立足办案监督同时,该院从诚信社会建设的高度推进虚假诉讼打击和防范工作,通过构建人民防线和多部门联动联防机制,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的理念让人耳目一新。

  为回笼资金,将建设工程价款、劳动报酬等优先受偿权利用为避债“绿色通道”;为获取不当得利,冒充他人名义向法院起诉违法获得“债权”;原告乘被告未出庭,隐瞒真相作虚假陈述蒙骗法官……这些都是近年来该院所办理虚假诉讼案件遇到的真实情节。

  当事人采取层出不穷的障眼法,精心策划了一件又一件虚假诉讼案件,骗取法院裁判文书的司法确认,不仅损害了案外人的合法利益,更严重危害司法的公正严明。

  尽管内心高度确信和怀疑为虚假诉讼,如何通过有效的调查捅破“窗户纸”,同时还要摆脱人难寻、效力弱、证据稳定性差等短板,一直困扰民事司法左右。在金湖县检察院检察长姚文武看来,打击虚假诉讼始终要牵住调查核实这个“牛鼻子”,应向检察自侦部门看齐,通过有效的取证靶向突破。

  对此,金湖县检察院积极探索采取“一案一提纲”、民事初查、民刑对接三项举措精准破解虚假诉讼“取证难”问题。

   “一案一提纲”。即要求承办人针对疑似虚假诉讼每案制定一份详细的调查核实提纲,排除案件疑点,对每一份提纲均开展部门集体讨论,以便集思广益。针对疑难复杂案件,还组织资深检察官和侦查骨干对提纲集体会诊,避免疏漏。

  民事初查。对疑似虚假诉讼案件先行开展初查搜集大量外围证据,再正面接触涉案当事人,以最大限度保持成案可能。如在办理江苏企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系列虚假诉讼案时,从搜集社保信息、证人证言等入手开展初查工作,待接触涉案当事人时,使行为人百口莫辩,成功就3起虚假追索劳动报酬案启动再审获纠正。

  民刑对接。借助公安力量破解当事人“人难寻”难题,保证调查核实顺利进行。及时将涉嫌刑事犯罪的民事案卷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借力弥补民事调查柔性弱点。如该院向公安机关移送的陈永久涉嫌虚假诉讼一案,促使陈永久在被刑事立案后如实供述与他人串通,虚加工程款起诉的事实,该案成功监督挽回案外人合法债权120余万元,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该院通过三项举措既充分从内部挖潜,同时能取长补短,显著提升了取证有效率。 2014年以来,该院已调查核实取得新证据成功促使原审15份虚假诉讼生效民事裁判再审获改判,证据被采信率、改判率均达100%。

  在精准打击同时,金湖县检察院还积极致力于对虚假诉讼的综合治理和多元防控,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虚假诉讼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并联合县法院、人行、经信、市场监督等8部门出台文件,建立信用信息互通机制,对辖区内的虚假诉讼实行源头防控。(顾善俊 何安林)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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