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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察机关保护留守儿童典型案事例
2017-06-01 14:41: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典型案事例之五

  立足办案 加强监督 开展多种预防工作

  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顾某利用担任扬州市某县小学语文老师的身份,多次对被害人张某某等九人(女,11至12岁)实施猥亵。2016年4月,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顾某有期徒刑七年。

  强化“三慰”工作法,提升救助成效。案发后,被害人张某某等身心受到严重伤害。该县检察院及时安排专业人员为9名被害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安慰、宽慰、抚慰被害学生,帮助其消除心理阴影,回归正常的学习、生活。同时,会同教育部门,至案发学校开展防性侵法治讲座,帮助学生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发挥监督职能,完善校园保护体系。向案发学校及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案发学校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加强校园内部监管;建议教育部门严格教师准入机制、加强教师队伍监管、妥善处理该案件引发的后果。推动教育部门在全县中小学校特别是偏远乡镇学校开展漏洞排查,加强师德教育,完善校园保护体系。

  强化案件分析,加大社会关爱力度。该县检察院对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一梳理,针对性侵留守儿童案件高发状况,撰写《留守儿童被性侵案件频发反映存在监护不到位情况》的研判报告,推动该县教育部门将性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法治教育内容。

  搭建专业平台,形成长效机制。为进一步提升留守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形成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法治课间餐”活动,在该县社会实践基地成立“中小学生法治课间餐体验馆”,设置法治戗牌展览区、法治微电影播放区、法治课堂讲座区、模拟法庭体验区四大功能区,为在基地开展法治体验的学生设置专业课程,让其接受系统化法治教育。

  典型意义:检察机关从办案出发,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强化案件分析,开展多种预防工作,有效促进了留守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完善。推动形成法治教育长效机制,为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让更多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提供了平台。

  典型案事例之六

  三年接力,助外地留守儿童圆大学梦

  河南人左某某夫妻二人在苏州市某区开设诊所多年,其女儿左某(15岁)一直留守在原籍读书,与祖父母共同生活。2011年4月,左某某因犯非法行医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家中失去唯一经济来源,更因支付被害人家属赔偿金而背负巨额债务。左某的生活面临极大困难,学业难以为继。

  真情走访探望,勉励女孩重拾信心。承办检察官在办理案件时了解到左某因父亲入狱承受了极大心理压力和经济压力,随时可能辍学。2011年2月,检察官赶赴600公里外的河南某县,与左某面对面交流,引导孩子积极乐观面对困难,并通过之后每月的电话家访跟踪了解左某情况,帮助其找回自信。

  三年接力捐款,助力女孩圆大学梦。左某学业的优秀、生活的艰辛以及其对上大学的强烈渴望,催生了检察机关“圆梦计划”。2011年至2013年,该区检察院连续开展募捐活动,连续六个学期资助左某直至其高中毕业顺利考入大学。左某先后多次写来感谢信,表达对检察官的感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期待和憧憬。

  建立联动机制,规范开展服刑人员留守子女关爱工作。为更好帮助像左某一样的服刑人员留守子女,该区检察院探索建立针对该类人员的关爱帮扶机制,建立包含未检、自侦、控申、刑执等部门的内部联动机制,及协调民政、司法、公安等职能部门关爱救助的外部联动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启动帮扶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救助、心理辅导、回访帮扶三大手段,重点解决“生存、失学、失管”三大问题。

  典型意义:我省苏南地区有大量外来务工人员,他们的子女很多在原籍成为留守儿童,需要关心和帮助。检察机关立足司法办案,延伸保护触角,对服刑人员的外地留守未成年子女开展关爱救助,取得良好成效。同时,检察机关从个案出发,探索建立“服刑人员困境留守子女”关爱帮扶机制,实现了办理一案,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机制实施以来,已为6名服刑人员子女实施帮扶,资金运转总额达11万元。

  典型案事例之七

  探索构建涉案留守青少年社会帮扶救助机制

  2016年,淮安市某县一男子因抚养费纠纷将前妻杀害。留守男童张某(6岁)面临着入学教育、心灵抚慰、生活保障、救助资金管理发放等诸多问题。检察机关坚持保护理念,协调推动问题解决,并从个案入手,探索建立社会帮扶救助机制,保障留守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是多方沟通,解决入学实际困难。因张某原居住房屋被封,无法获取入学所需相关材料,检察机关积极与公安机关联系,陪同张某祖父进入被封房屋,找出户籍资料、出生证明等材料,为张某顺利入学提供了及时有效帮助。二是跟踪关爱,开展刑事司法救助。张某失去母亲,常年外出打工的父亲也因犯罪即将服刑,祖父母均为农民,收入微薄。张某从原来的留守儿童又成为了失依儿童,陷入更深困境。为此,检察机关积极争取为张某申请刑事被害人救助金,保障其生活所需。三是部门联动,制定长期帮扶计划。与教育、团委、民政等部门联动,针对性开展帮扶工作。案件发生后,张某的祖父母将其带至安徽上学。检察机关与张某的祖父母保持联系,询问孩子近况,开展心理关爱。

  在帮扶救助张某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涉案留守儿童的保护、救助和关爱,涉及就学就业、生活保障、法律帮助、心理疏导等多个方面,是一个系统性社会问题,但目前相关职能部门仍存在职责不明等问题。为此,该县检察机关推动建立由团县委、公安局、法院、教育局等11家单位共同参与的全县涉案留守青少年联动帮扶救助机制。该机制针对涉罪留守青少年、被侵害留守青少年、父母刑事犯罪的留守子女三类留守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明确各方职责,分别制定帮扶任务清单,为精准帮扶涉案留守青少年提供标准化依据。

  典型意义:个案的救助只能帮助个别留守未成年人,只有制度化的规定才能为更多涉案留守未成年人提供全面保护。该县检察机关不仅在个案办理中,针对留守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开展各项救助工作,同时积极思考,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帮扶救助留守未成年人的机制制度,为常态、高效开展救助工作奠定了基础。

  典型案事例之八

  依托“未来计划” 保护留守女童远离性侵

  宿迁是我省留守未成年人较多的城市之一。近年来,宿迁市检察机关在办理侵害留守儿童犯罪案件中,发现性侵案件占比较高。为解决这一问题,给留守女童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保护,宿迁市检察机关构建“121”工作机制,连续五年开展“未来计划”。

  “1”,即一个工作法,在办案中推行“一案一分析”工作方法。从成长经历、家庭关爱、社会治理等方面分析每一起性侵留守女童案件案发原因,找准漏洞,开展风险研判评估,并将研判结果转化为检察建议。同时,适时开展类案分析,形成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2015年以来,共对20余件案件进行分析,撰写风险研判报告14份,制发检察建议12份,报送领导决策参考5份,促成开展网吧、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宿迁市检察院在办理王某强奸一案中发现该市部分学校校园管理存在漏洞,形成风险研判报告上报地方党政领导,同时制发检察建议促成全市教育系统专项整改,事发学校分管副校长被免职,校长被调离。

  “2”,即两个平台,搭建线上线下两个保护平台。“线上”实施全面保护。研发留守儿童司法保护主题APP平台“麦田的守望”,设置案例警醒、保护手册、留守儿童之家等12个版块,向留守儿童家长、老师推广,为留守女童学习法律知识、自防知识提供便捷平台。“线下”开展针对性保护。结合办案构建涉留守儿童犯罪“温暖+”诉讼通道,组建包括专业心理咨询师、老师在内的志愿者库,对办案中发现的留守女童心理问题开展针对性干预疏导,目前,已对30余名留守女童开展疏导。

  “1”,即一个公益项目,常态实施“女孩,听我说”公益项目。联合市妇联、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等七部门,开展“女孩,听我说”专项行动,推出8期“女孩,听我说”普法栏目,通过专项法治巡讲提高留守女童法治意识,受教育人数达8300余人;通过电视、广播倡议全社会对留守女童助学、帮困,在线收听人数已达2万余人。依托该项目,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留守女童,多名爱心人士、多家企业向留守女童提供物质、资金帮助。

  典型意义:宿迁市检察机关从办案出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实施“未来计划”推行“121”工作机制,加强对留守女童这一特殊群体的保护,取得一定成效。2013年以来,宿迁市检察机关先后帮助15名被性侵留守女童重新入学或协调转学,爱心企业、人士提供10万余元物质资助。

  典型案事例之九

  建立留守儿童辅导站 综合救助八千余名留守儿童

  邳州是苏北劳务输出大区,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和被侵害现象时有发生。为解决这一突出问题,2013年3月,邳州市检察院联合该市卫计委、邢楼镇政府成立“留守儿童辅导站”,目前,全市已有24个乡镇建立站点,近九千名留守儿童在站点接受关爱救助。

  创设一个平台,提供课余活动场所。在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邢楼镇资助首建“留守儿童辅导站”,占地400余平米,内设适合儿童的艺术室、阅览室、棋技室等多个功能区。聘用2名专职工作人员、1名艺术辅导员,负责对留守儿童开展教育辅导,注重培养留守儿童的自我管理能力和良好的生活习惯。每半月开展留守儿童与家长“网上探亲”视频通话活动,通报生活学习情况,密切家庭亲情关系。

  实施三项合作,关护身心健康成长。一是与妇联、团委、医疗机构合作,为留守儿童建立成长档案并定期开展健康检查,及时发现治疗健康问题;二是与社工机构合作,开展心理疏导与支持,及时发现了28名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并开展精神抚慰、心理干预和行为矫治;三是与教育部门合作,通过“法治小课堂”、儿童情景剧、漫画自护手册等方式,帮助留守儿童学会守法和自护,促进形成向上向善的品格。

  采取六项措施,营造保护环境。一是定期走访,排查隐患。先后移送侵害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线索4件,其中2人被刑事处罚,3人被行政处罚。二是参加对辅导站周边治安环境整治行动。如参与网吧专项整治,查处黑网吧6家,1名店主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刑罚。三是关注留守儿童家庭监护现状,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如协助村委会为3名儿童重新委托监护人,为5名儿童申办儿童救助基金。四是促进政府购买服务落实关爱项目,在多个行政村援建“向日葵读书点”。五是“检察联络员”担任涉案或有不良行为的留守儿童的帮教观护导师,持续跟踪观护。六是建立专项联席会议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定期研讨留守儿童关护工作中的问题。

  典型意义:检察机关在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地区建立“留守儿童辅导站”,集中开展法治教育、亲情关护等活动,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净化留守儿童成长环境,取得良好成效。2015年,邢楼镇“留守儿童辅导站”工作被国家卫计委立项在全国推广。2016年,该市首次实现留守儿童“零犯罪”,侵害留守儿童犯罪案件数同比下降68%。

  典型案事例之十

  聚力“蒲公英”工程 护航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近年来,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留守儿童因缺乏有效陪伴和保护,不仅易受侵害,也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该院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蒲公英工程”青少年维权品牌的效能,构筑留守儿童全面保护网络。

  建立一支队伍。抽调业务能手,聘请专业社工,吸纳致力于未成年人保护的专家、志愿者等,打造专业化爱心团队。依托社区检察官对接全区116个社区,实现关爱留守儿童全覆盖。目前,该团队已发展为包括检察官、社工、大学生志愿者、专家学者等100余名成员的专业队伍。

  打造一个基地。在留守儿童人数较多的星甸街道石村社区,建立关爱留守儿童示范点工作基地。设置图书角,提供大量法律书籍;开辟关爱中心,为留守儿童建立成长档案;公布维权热线、布置系列宣传橱窗,为留守儿童普及法律和自护知识。同时,将基地作为全区留守儿童活动主阵地,强化对全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设立一项基金。创设公益创投项目——“浦检关爱基金”,为解决留守儿童帮扶资金问题提供保障。近年来,该院已使用该基金对90余名留守儿童开展慰问、捐赠、资助,累计金额达10余万元。

  组建一个联盟。广泛联合社会关爱留守儿童力量,建立包括妇联、团委、民政部门、教育部门等单位,各大院校以及各类青少年维权公益组织在内的关爱联盟。建立困境儿童帮扶、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法治教育等近十项协作机制,提高关爱实效性。

  开发一套课程。为提高留守儿童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该院开发了一套科学的法治课程,成立“蒲公英法治课堂”,对中小学实行分类宣教,并通过开展检察官陪伴阅读、亲情陪伴、志愿者学习辅导、专家心理疏导等活动,加强与留守儿童沟通交流,促进他们独立人格和健康性格的有效养成。目前,已开展各类法治课堂近百场。

  典型意义: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从关爱、救助、普法等多角度,全面保护留守儿童。目前,已对全区近百名留守儿童持续开展了各项关爱工作,该区连续多年实现留守儿童零犯罪。“蒲公英工程”也因成效突出,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作者:  编辑:拾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