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网 > 要闻 > 正文
[案件故事]赣榆:“囧偷”的另类人生
2017-06-18 08:21: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肖奋斗,一个连狱友都偷的小偷,一个每次盗窃都不“顺利”的囧偷,近日,由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法院判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如果说诈骗是对犯罪分子智商情商均要求很高的犯罪类型的话,那么盗窃基本上就是要求一般的犯罪类型,而且,事实上,很多的盗窃行为也确实说明了犯罪分子的智商情商均不高。肖奋斗就是这样一个典型,他是一个“蹩脚”的小偷,他的盗窃行为让人感觉他不仅双商不高,而且还颇具“徐峥式”电影风格。

  红色“偷”历

  肖奋斗,1970年生,父亲已去世,母亲改嫁,弟弟脑癌去世,离异,两个儿子出走,在村里有一间老屋,但一直没住。肖奋斗此人对盗窃较为“专注”,生活基本和劳教、看守所、监狱、取保候审联系在一起。

  2007年10月,因盗窃被山东省济南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一年。2010年11月,因盗窃被原连云港市新浦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12年5月,因盗窃被原赣榆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并处罚金,2015年11月14日刑满释放。

  肖奋斗因涉嫌盗窃,于2016年1月被赣榆区公安局刑事拘留,之后被取保候审,后因传讯不到案,再次被刑事拘留,之后再次被取保候审。因涉嫌盗窃罪,于2017年1月被赣榆区公安局刑事拘留,之后经赣榆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赣榆区公安局执行逮捕。

  由上可见,肖奋斗是一个“纯粹”的小偷,基本上都是“奋斗”在盗窃的岗位上,生活在看守所、监狱里。也正是其“丰富”的拘留生活经历,相对固定的居住地点,较为稳定的生活环境,让其结识了一些朋友、狱友,比如大潘,又比如老徐等。

  鼠窃“狗”偷

  2015年11月14日刑满释放,两个月以后,2016年1月23日上午,肖奋斗就开始了出狱后的第一起盗窃。但是,这次盗窃,他的运气时好时背,福祸相依。

  2016年1月22日,肖奋斗在一个村里闲逛,发现有户盖房子的人家门口拴只黑色藏獒,四岁左右,体重大约七十斤,就想偷来卖点钱花花,当时人多,没敢偷。第二天一早,肖奋斗又来了,藏獒体形高大,外貌凶猛,他慢慢过去试探,狗居然没咬他,他手一招,狗一下子起来了,吓他一跳,再看周围没有人,肖奋斗上前牵着狗就溜了。

  肖奋斗是一个运气比较好的小偷,这只藏獒不咬人。

  肖奋斗也是一个运气比较背的小偷。

  肖奋斗牵着狗才走了二三十步远,就有人喊“偷狗的站住”,他赶紧把狗链子一撂,跑了。狗的主人牵着狗就去追,后面还有人开车追赶,肖奋斗跑不过车,藏在了一个厕所里。才一二百米的距离,肖奋斗被狗的主人从厕所里抓了出来,后被扭送到村委会,接着派出所来人,当日即被刑拘。

  “顺”手偷车

  经鉴定,藏獒价值二千多,数额较小,刑拘了一个星期,肖奋斗被取保了。

  大潘,29岁,一个和肖奋斗相识在看守所的人。

  2016年10月份,肖奋斗溜达到了青口镇,去了大潘家里,耍了不到十分钟两人决定去河滨公园逛逛。大潘把车钥匙插电动车上,推车到大门口,打算两人一起骑电动车去。刚要走,大潘突然想起来手机没拿,转身回屋去拿手机。在大门口,肖奋斗看着电动车,车钥匙还插在车上,就想,我把它偷走自己骑多方便啊,我还没有电动车呢。于是,肖奋斗趁大潘还没出来,骑着电动车飞快地走了。

  肖奋斗“偷心不改”,见财起意,“直爽”、“勇敢”而不计后果,只想到偷车,却不想如果大潘出门,看见车没了,人没了,车和人都没了,大潘会怎么想。

  果然,大潘拿手机从屋里出来,看见电动车和肖奋斗都不见了,出去追了一阵,也没看见车,也没看见人,报警了。

  同样,这次肖奋斗的盗窃并不“顺利”。

  他骑车到了河滨公园,找了个地方停车,去路边店里打散酒喝,喝完以后,发现,刚偷的电动车“丢”了。

  当然,肖奋斗的这句话已是真假难辨,那就姑且认为电动车丢吧。

  惺惺相“偷”

  老徐,51岁,肖奋斗的狱友,也是因盗窃被判刑,同是做贼,狱中相识,“惺惺相惜”。

  2016年12月份,肖奋斗溜达到了老徐家,狱外相见,两人分外激动,摆了一桌,喝到大醉,老徐倒头就睡。肖奋斗发现,桌子上有个手机,手机有手电灯功能,当时就想,有个手电灯晚上走路就可以照亮啦,于是,拿着手机就走了。

  老徐第二天醒来发现手机不见了,听老爹说,他是“看着”肖奋斗把手机拿走的。老徐还算“豪爽”,寻思着手机也不值钱,手机卡也欠费了,不追究了。

  确实,手机不值钱,经鉴定,该手机价值十元。

  “偷”有独钟

  偷了老徐的手机,晚上就有手电灯可以照明了,于是,肖奋斗开始了晚上的盗窃行为。

  12月份的一个晚上,肖奋斗来到一个村外的花卉大棚,棚内没有亮灯,他掀开大棚的塑料布就钻了进去,用钳子剪了六百余米电线,偷了一百多个电灯泡,电线卷起来背身上,灯泡不好拿半路扔了。第二天,他把电线卖了四十多块钱。

  肖奋斗这次盗窃也不顺,他刚偷的老徐的手机丢在了盗窃现场,晚上的照明工具没有了,犯罪证据就有了。

  但是,这次盗窃,他的运气又挺好,灯泡无型号,电线品牌型号不清,没有认定数额。

  “偷”结难解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像肖奋斗这种连狱友也偷的“奇葩”,确是少见。肖奋斗其实只是一个“低级”的小偷,没有大智慧,没有高深的偷盗技术,只是靠着顺手牵羊的方式,小偷小摸,还会被抓现形,可恨、可悲、可怜。现实中,肖奋斗不仅是个例,像肖奋斗这样总是“忍不住”盗窃的小偷,在社会上也有一小部分,犯罪数额在万元以下,多次盗窃,出狱后“手脚不干净”找不到工作,一旦生存出现问题,又要去偷,形成了恶性循环。这个问题是社会的一大“顽疾”,仅仅依靠刑罚的力量不易根除。为此,检察官建议需要综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研究、共同努力、共同解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相恒林 王丽华)

作者:  编辑:拾冠之  
集群头条
案件发布
新媒体
微信
微博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