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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举措助失足少年回归社会 邗江:未检附条件不起诉取成效
2017-06-23 09:15: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多年来始终立足检察工作实际,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积极探索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工作新模式,成效显著。一年来,共做出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6人,所有涉案人员,均顺利通过考察期,予以不起诉处理。因为检察机关的挽救和帮教,使这些未成年人的人生之路为之改变,有的多次获得校三好学生称号,有的学习进步名列前茅获得奖学金,有的毕业后获得大学正式录取证书,还有的顺利毕业被用人单位正式录取……通过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落实,最大限度的减少了负面影响,减小了强制措施和提起公诉的比例,有效帮助失足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一、“一站式”心理疏导促进未成年人行为矫正

  邗江区院未检部门现有三名取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官。利用这一优势,该部门充分发挥心理疏导在矫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对所有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干预。一是科学心理测试。根据未成年人的情况,合理选择明尼苏达、SCL-90心理评测表,并以软件生成的结果,结合社会调查报告,全面评定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水平及性格特点,建立每人的心理档案,分析其犯罪心理原因。二是精准心理辅导。首先由有资格的检察官与涉案人员予以面谈,了解其与父母、家人及同学、朋友的日常相处及生活情况,了解其日常作息和兴趣爱好,对其本人有更广泛的了解;其次检察官与扬州市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的心理老师携手,利用标准化心理访谈室、沙盘游戏室、情绪宣泄室等功能区,突出分类诊疗,结合矫治难易程序开展有针对性的矫治,做到以心理访谈为主、辅之以角色扮演、放松训练等方法,并根据不同对象确定不同的矫治频率。三是直接参与公益活动。在公益活动中有目的地引导附条件不起诉人逐渐拓宽视野,了解社会;而被需要与被获得的心理满足感,能够培养进入歧途的未成年人承担起未来对社会的责任,从而获得思想上的改变和行为上的新生。

  二、两项制度提升未成年人帮教效果

  一是不捕不诉训育宣告制度庄重感人。该部门设立专门场所,邀请侦查机关、律师、被害人等人员共同参与,对被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等轻缓处理决定的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宣告训育活动。通过营造庄严氛围和心灵感化方式,阐明其行为危害、法律后果,剖析其犯罪的个人和家庭原因,引导其深刻反思、珍惜机会,确保帮教实施。二是举行成人礼提高公民意识。检察官对在考验期内、帮教过程中年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通过给其观看感恩短片、让其发表成人感言、检察官对其法制训诫及寄语等程序,强化帮教对象的成人意识、法制意识和感恩意识,使其在今后的生活中树立法制观念,提升公民意识,做合格的公民。

  三、多样化法治宣传,加强教育引导

  一是检校对接,推进前延预防。未检部门以真实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每年围绕一两个主题,面向不同年龄性别的受众因材施教,走进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各高职中专,开展未成年人法制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观看法制微电影、法制动画片《回家》等各种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法治课间餐”活动,将法治教育融入日常教学,纳入青少年的精神培养,增强了青少年法律素养。此外,该部门编印了《护苗》月刊及《关于“法”的知识小问答》、《珍爱生命、让毒品走开》等青少年法制教育小手册,广泛宣传自护尝试、传授防范技巧,有效引导学生的自我保护。二是进社区,利用假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该部门联合各城区社区,利用寒暑假到各社区与留守儿童共同开展假期夏令营等丰富多彩的活动,通过参观文化教育基地、举办法律知识小竞赛等形式丰富了孩子们的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通过免费法律维权咨询为未成年家长们答疑解惑,从而增强社区及家庭对未成年人的安全保护意识。三是积极开展未检关爱网络服务。检察官不仅在微博上设立了“邗江-青维岗”, 还创办了微信公众号“邗检护苗家园”,通过这两种线上平台,定期推送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各方面的知识,增强了帮教辐射力。(潘奕 作者单位: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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