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网 > 要闻 > 正文
驻家门口的"检察官" 赣榆40名乡镇干部成检察工作联络员
2017-06-23 15:34: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为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6月20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派驻海头检察室举行了检察工作联络员聘任仪式,聘请了辖区8个乡镇40名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检察工作联络员。检察工作联络员的选拔是各乡镇党委政府根据联络员聘任条件和乡镇实际情况,推荐拟任人选后,经基层检察室考察后再报本院纪检组长审批通过,聘任期为三年。实行检察工作联络员制度,能够实现区镇村检察联络服务网络全覆盖,着力打造贴民心、顺民意的“民生检察”,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使检察联络员成为百姓家门口的“检察官”。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派驻海头检察室成利主持仪式,他介绍了海头检察室概况及工作职责,领学了检察工作联络员制度,宣读了联络员的职责,检察工作联络员应当履行协助检察室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协助收集职务犯罪线索、协助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协助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协助开展法律宣传等五项主要职责。

  随后,赣榆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徐宁,海头检察室主任赵通吉向检察工作联络员颁发聘书。赣榆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徐宁对检察联络员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他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检察联络员工作的意义、目的和工作方向,希望检察工作联络员能真正履行其职责,成为检察室的“千里眼”、“顺风耳”。会议同时听取和征求了与会的信息联络员代表对派驻检察室工作的要求、意见和建议。与会的检察工作联络员一致表示,聘任为检察工作联络员是荣誉更是使命,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担负起联络员的职责,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及时反映群众诉求,充分发挥检察工作联络员的作用,宣传连云港检察工作,当好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人,奏响和谐的主旋律。(卢笑)

作者:  编辑:靳静  
集群头条
案件发布
新媒体
微信
微博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