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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带头办案]吴杰:与自己进行了一次新的对话
2017-07-06 09:06: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4月19日下午,江苏省宿迁市中豪国际花园小区西门附近,一名女子从银行取款30万元现金后,光天化日之下被抢。因案发地位于市中心人群聚集地,且涉案金额巨大,引发舆论高度关注。

  我院驻富康路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检察联络员接到派出所案情通报后,迅速向我作了报告。因社会影响较大,我决定自己办理,第一时间提前介入。

  侦查方向是什么?证据如何固定?案件定性是什么?针对这些问题,我与侦查人员进行了具体交流。因犯罪嫌疑人驾车逃跑,所以,我对公安机关提出了调取相关路口的监控录像,及时获取嫌疑人行动轨迹的建议。4月20日、21日,2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被抓获。

  5月11日,案件移送我院。当日,我到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提审。因为证据确实充分,2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但是,关于“决定去抢”这个决定到底是谁做出来的,2名嫌疑人互相推脱。我仔细查阅了共同犯罪的相关法条,因为不管是谁决定,2人都是互相配合,共同实施。按照共同犯罪的相关规定,我最终认定系2人共同决定,都是主犯。

  这是我今年办理的一起审查逮捕案件,另外,我还办理了10件公诉案件,其中包括1起未成年人特别程序。检察长重心下沉,全程全面全部参与办案,强化对司法办案工作的亲历、指导和监督,是宿迁司改的一个鲜明特质。

  我们宿城区检察院在编干警仅有72人,每年仅公诉案件就要受理1300件1900人左右。因地处主城区,涉案人员达60人的电信诈骗,涉案金额2个亿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涉及500余名当事人的信访案件等疑难复杂案件屡见不鲜。据我了解,我院受案量在全省基层院中稳居前三。

  但与此同时,我院公诉科仅有4名员额检察官,侦监科3名,与案件量十分不匹配。于是我在自己办案的同时,要求入额院领导以及其他非刑检部门的员额检察官,都要参与公诉案件办理,参与轮案,以此来化解案多人少的压力。今年上半年,院领导、其他员额检察官已经办理公诉案件80件91人。

  从头熟悉阅卷,撰写审查报告,制作起诉意见书,准备出庭预案等等,在从事着这一系列工作的同时,我也暗自问自己:是不是个合格的员额检察官?能否适应当前司法办案的各项要求?办案过程中,我抛开检察长这一身份,以一名承办检察官的角色与自己进行了一次新的对话。

  在办案中,我自觉按照检察官办案规范去冷静、细致审视自己的办案行为和过程,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真正体会到了一线检察官们的压力。检察官们对司改的要求是什么,对院领导有什么期待……对这些问题,我有了真实的体会。

  在这一次又一次的观察和审视中,我开始进一步思考检察长与检察官办案该怎样衔接,司法改革的要求与基层办案的现实该怎样平衡,如何化解案多人少的压力,如何规范办案行为等等。

  检察长以真实的办案体会、来自一线的办案经历,积极思考研究,让检察改革的要求更加科学有效,精准落地,这也许就是检察长办案的意义。 (吴杰 作者系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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