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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检察为全省“案管机器人”建设献策出力
2017-07-13 09:44: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张强(化名)涉嫌盗窃案我院已于2017年7月10日受理审查起诉,特告知以下权利义务……(吴江区检察院)”当前,全省检察机关在每个诉讼环节,都会主动短信告知辩护律师和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作为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大数据平台的参与者,这个“创意”就来源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多年来的成熟做法。

  据悉,6月26日,作为江苏“案管机器人”核心组成部分的案件监督管理大数据平台,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上线运行。该平台设置流程监控、权利保障、质量评查、决策分析、绩效考核五大模块,以信息化助推案件监督管理的智能化,力争实现案件办理规范化、上下游监管全程化、绩效考核常态化、数据应用科学化的目标。

  该平台自2016年5月立项后,吴江检察机关就深度参与设计研发,该院案管科科长王海作多次前往江苏省检察院参加项目规则设置、系统测试等工作。“两个多月里,我主要负责需求研发、规则设计和技术测试,由于我们一开始就注重以用户体验为导向,因此相关文档整理了一大摞,但也可以说为平台顺利研发打下了比较扎实的基础。”王海说。

  今年3月份,该院被确定为该平台第一批试点单位。对此,该院各相关部门齐心协力,加班加点,积极开展测试工作,每天将测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对优化平台界面、改进规则设置等提出了20余条修改意见,确保平台在短时间内通过测试,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

  测试工作全面推开后,该院作为先期试点单位,两次在专题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对平台设置、操作方式及填录规则等进行深入解读,现场演示系统功能及基本操作流程,有力保障平台按期上线运行。

  平台运行以来,该院针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实时收集反馈意见,推进平台持续改进完善。同时,在原有操作手册的基础上,编写《案件监督管理平台权利保障模块承办人操作说明》等材料予以细化,让日常操作更快捷更方便。(俞文杰)

作者:  编辑: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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