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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于担当抓落实 赣榆检察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纪实
2017-07-18 09:32: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2016年7月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后,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积极响应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在严格按照上级检察院确定三类人员分类定岗定责,全面实施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的基础上,在江苏省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没有正式开展前,积极探索阶段性“大部制”改革,形成具有赣榆特色的办案模式,通过半年多的努力,各项改革任务全面落地,并已初见成效。

  赣榆区检察院地处苏鲁交界,黄海岸畔,是江苏省最北部的一个基层院。全院共有编制94名,在职干警88人,具有法律职称的人员45人,占总人数的60%。三类人员的构成是:员额检察官31人、检察辅助人员16、司法行政人员19人。全院共内设17个职能部门。2016年11月8日,新一届院党组成立后,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紧扣中央、省、市司改精神,结和赣榆实际,扎实开展了司法责任制改革,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在推进司法责任制中提升思想政治站位

  司法责任制改革是这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改革可以说是“伤筋动骨”,涉及每位干警的切身利益,检察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越是进入深水区、攻坚期,思想政治工作越显得重要、越显得紧迫。为保证检察改革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赣榆区检察院以服务和保障司法改革为目标,把做好干警思想政治放在首要位置抓好做好。

  在改革过程中,全体人员的所得利益将发生很大的变化,牵动着每一名干警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态度,会产生很多意想不到的矛盾和问题。因此,在检察改革开始之前,必须做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赣榆区检察院通过问卷调查、谈心谈话等形式,了解干警的职业规划。设置了调查表,注重开展个别辅导、交心谈心,明确院领导、部门领导的教育引导责任。检察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的干警分别相互交流谈心。

  “作为检察长,我与院领导和干警谈心谈话率做到100%全覆盖,解疑释惑,消除纠结,确保每个人对司法改革认识深刻,思想统一,确保中央和上级检察院的司改决策落地生根,期间,青年干警也主动同院领导谈心交心,找出困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波说。

  针对青年干警对改革的种种猜测、不安或担忧,院党组及时将全国其他检察院试点的相关情况,以及相关政策要求,传达到全院干警,让每位干警了解检察改革方向,做到心中有数。引导青年干警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合理规划职业生涯,实现人才的合理布局。让青年干警认识到,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推行,各类人才各归其类、各展其才、各得其所,检察人才的晋升渠道将不再单一,成长渠道更加丰富。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赣榆区检察院党组大胆创新,整合部门资源,率先对过去的17个部门进行优化组合,春节前对全院干警提出了“双向选择”岗位的要求,按照部门负责人接收,个人自愿的原则,把合适的人安排在合适的岗位上。操作中,填写双向选择表,让全院干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及意愿选取两个以内的岗位作为职业意向。每一位干警可填写两个岗位志愿,尽量满足第一志愿,结果我们取得较好的成效,除了个别干警经党组研究分配到相关岗位外,其余都找到了合适的岗位。运行几个月里,各个年龄段的干警劲头足,状态好,开心舒心,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在全院上下焕发了生机和活力。

  整合资源,协同作战,在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中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根据全院三类人员实际情况,实行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四人办案组,每名员额检察官权责明确,从受案到阅卷、提审、汇报、起诉,每个环节‘一揽子’到底。在模式设置上,根据各类检察业务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配备,相对简单的案件由独任检察官办理,复杂案件由办案组承办。目前,全院各部门、办案组基本采取“2+2”人员配备模式,即每个办案组和每个单列的部门均有四个人,2名员额检察官和2名检察辅助人员。其中,刑事检察部门设立4个办案组,侦防部门设立4个办案组,每一个办案组设组长1名,由员额检察官担任,一名检察辅助人员担任内勤。从表面上看,改革后的员额检察官人数变少了,但事实上,没能成为员额检察官的办案检察官大部分成为了检察官助理,一名员额检察官带一名检察官助理、一名书记员,形成了一个铁三角的办案组合,这样各有分工互相配合,可以发挥团队作战优势,既能提高办案效率,也能保证案件质量。分工协作,这种业务骨干与检察新人的搭档,不仅形成了资源优势互补,更有利于提升检察辅助人员的业务能力。6月份,又将新招录的优秀书记员选配到办案组,进一步提升了办案质效,增强了办案合力。

  为促进分案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在详细了解各业务部门对轮案规则需求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检察院要求,我院制定并印发《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案件分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自动统计各承办人办案数量,受理案件时按照轮案规则对案件进行均衡分配。现在已基本形成自动轮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轮案机制。指定分案主要包括职务犯罪侦查案件,以及对于刑检部门追诉的、提前介入、追捕等案件,原则上指定原承办检察官继续办理该案件。案件确需变更承办人的,经分管检察长审批、案管部门审核后,交技术部门进行变更。另外,打破以往专人办理专门案件的旧模式,实行全面锻炼,融合办案。如,过去只办理侦查监督案件的检察官,当自动轮案为公诉案件时,就办理公诉案件,过去只办理未成年案件的检察官,也一样办理侦查监督或公诉案件,过去只负责预防职务犯罪的检察官,按照要求,从自侦案件线索摸排、立案、侦查、审理直至移送批捕后,还要做好“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分析”,并到案发单位上好预防课。为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江苏省检察机关不断升级职权清单版本,2016年,将10个条线的163项司法办案职权授予检察官行使,今年又将“决定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支持下级院抗诉意见”等6项实体性职权下放给检察官行使,打破了传统的“三级审批”模式,赋予检察官更多的办案主动权。根据《江苏省检察机关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方案》,赣榆区检察院于2017年1月20日制定并印发《赣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权运行机制方案》,从办案组织形式、检察官权力清单、院领导办案、案件受理分配、办案监督制约等多个方面建立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切实加强案管部门与技术部门的沟通协作,严格按照省院下发的基层检察院检察官职权清单设置审批权限,主动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审批层级进行优化,以往需要三级审批的批准逮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依法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等,员额检察官均可在职权范围内自行决定并签发相关法律文书,有效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

  严格履职,责任靠身,在保障司法责任制改革中完善管理评查机制

  为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真实客观反映检察官司法办案情况,在省院出台司法档案管理办法前,赣榆区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出台《赣榆区人民检察官司法档案管理办法》,建立检察官执法办案信息计入司法档案机制,全面记录检察官司法办案、案件质量评查、业务素能、纪律惩戒等8项绩效指标。为凸显岗位核心数据,区分不同业务工作,分类制定7种司法办案情况登记表,共涵盖113项核心业务数据,逐月对员额检察官具体办案情况进行更新公布。保证员额检察官司法办案情况全程记录、全程留痕,准确提供考核数据信息。截至目前,该院2月至6月员额检察官司法档案已全面建档。以该办法为依托制定配套的绩效考核办法,有效实现司法档案管理工作与员额检察官动态考评有机结合。

  针对科室调整后出现的人员轮岗、员额检察官接触新类型案件和新业务等情况,重新调整了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以及流程监管员成员。通过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文书公开审核、统计业务监管等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员额检察官司法办案质量和业绩进行评查核查,做到办案过程监督全覆盖。对于发现的具体问题,及时通过向办案部门发出《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等方式要求限期整改并回复。在业务部门全面开展风险点排查工作,做到预警在前,关口前移,着力解决司法不规范的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细节病以及小瑕疵小顽疾等问题,真正让规范办案成为干警的自觉习惯。对业务部门办案安全风险点和办案规范易错点进行全面梳理并形成问题清单,对存在的问题开展原因剖析,及时整改。同时,邀请律师、法院、人民监督员等系统外的人员来院召开案件质量评查联席会,随机抽取案件,现场客观点评,相互开展辩论,让规范司法成为每一位干警的行为习惯,以司法规范化提升队伍新形象。

  为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委员议案决策能力,有效提升员额检察官出庭办案水平,印发《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听庭评议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刑检部门每季度提交听庭评议案件不低于2件,其中员额检察官每人每年不低于1件。听庭过程中,检委会委员对出庭人员的出庭质效和职业素能进行综合评价,并填写评议表和意见表。听庭结束后,由检委会专职委员主持召开听庭评议会,对出庭员额检察官的案情把握能力、法律运用能力、法庭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评议。通过后续问题反馈和督促整改,有效提升和促进公诉人的庭审抗辩能力,全面提升司法办案质量。

  司法责任制改革运行半年来,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和磨合期,目前赣榆区检察院业务、队伍都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如,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增强了干警的政治意识。改革推进前期,为了防止干警中会出现诸如对认识不同,对职级待遇的分配不同和是否入额等问题,在部署改革的时候,院党组提前筑牢改革的思想政治基础,教育引导干警正确看待改革,从工作实际出发,通过各种学习、会议、培训、座谈等机会,传达上级改革新精神、新方向、新措施,做到改革每深入一步,思想政治工作就跟进一步;改革推进到哪里、涉及到哪些人,思想政治工作就延伸覆盖到哪里,做到人的心坎上。全院干警包括未入额的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不计个人得失,调整心态,正确面对,响应号召,顺应形势,以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责任心,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改革共识、激发改革热情、形成改革合力。同时,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增强了干警的规范意识。人员分类管理后,员额检察官兴起了学习理论、业务、法律等各方面新知识的热潮,认真钻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法,更加注重法律监督、庭审抗辩、侦查讯问等各个环节的细节问题,对自己的司法办案水平都提出了更高要求。院党组因势利导,在学习内容设置上,把法学基础理论、检察业务知识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利用“法学社”、“青年干警检委会”、“小课堂”、辩论赛等举办“学习论坛”,进行检察业务和法学理论学习辅导。各科室党支部也要利用学习日组织安排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学习交流,不断提升掌握和应用法律法规的能力。同时,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检察官头上悬着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司法业绩档案这“两把利剑”,办案中自己作出决定,对自己的决定负责,增强了责任意识,逐渐养成全程不容瑕疵的“办案洁癖”,杜绝了冤错假案的发生。另外,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增强了干警的争先创优意识。员额检察官推行后,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做表率,以“亲历性、典型性”为导向,落实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据了解,赣榆区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和员额检察官办理各类案件780余件,其中5名入额院领导就办案近60件,其他26名员额检察官办理700余件。

  “作为党组负责人、一把手员额检察长,司法办案方面必须发挥带头作用,发挥入额检察长、副检察长的办案带头作用,这既是落实上级党委和上级检察院司法改革和相关文件精神,也是对自己最根本的要求。通过领导带头办案, 从阅卷、提审、讯问、公诉等每一个检察环节都能够做到程序规范,一丝不苟,以实际行动推动队伍业务素能提升和司法办案规范化,促进了全院争先创优,全院办案质量明显提升,人大代表在评议时对检察长带头办案也给予高度评价”。最近,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波在社会各界视察赣榆检察工作时说。(孙成强)

作者:  编辑: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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