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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带头办案]李营:欲知其中滋味 必须亲力亲为
2017-08-02 09:25: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为一名入额的院领导,今年以来我参与、指导、决策了许多案件,但印象深刻的还是直接办理的5件实体性案件。再次亲历办案,使我更深地悟道“业精于勤、行成于思”的内涵。其中一起批捕案件,从受理到结案只用了三天时间,但可谓是争分夺秒……

  6月26日晚9点19分,宜兴警方微博发布一条消息:7点30分左右,在新街街道龙池路北侧,发生一起严重交通肇事,一辆长安小汽车将9人撞倒。

  我立即与分管检察长联系,意料之中,侦监部门已经安排人员与公安接触。第二天,得知肇事者至警方投案自首,事故现场当场死亡两人,其余7名伤者已经送往医院抢救。事已至此,基本可以判断这是一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检察长不仅要办案,更应当办难案、办要案。

  进一步了解的情况是嫌疑人蒋某酒后帮助朋友停车时,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失控,撞到人行道上的9人,后蒋某逃逸。初步分析判断后,这起案件定性方面涉及到是定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是交通肇事罪?如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那明知蒋某饮酒仍让其停车的朋友是否构成共犯?

  7月4日,宜兴公安局将蒋某涉嫌交通肇事案正式移送审查批捕。上午10点23分,手机里已经接到推送信息:李营,您办理的蒋某交通肇事案,讯问时应当制作《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并请在审查结束后及时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我的问题也来了,与蒋某共进晚餐的2人以及酒店老板娘均证实蒋某当天晚上喝了2两左右劲酒,但是蒋某的呼气酒精测试和血液酒精测试,其酒精含量为0,这是什么情况?经向司法鉴定所出具意见的鉴定人咨询,劲酒属于中度白酒,其度数为35%,从其喝酒到投案,期间一共经历了4个半小时的时间,二两左右的白酒估计已经消化殆尽。为了验证鉴定人说法的真实性,我查询了相关信息,增加了一些对于白酒相关知识的了解。下午开会时,脑子里依然不停回放着卷宗中的画面,并抓紧将一些重要情节做好记录,临近下班,拟定明天审讯提纲。

  7月5日,我和助理赶至宜兴市看守所,嫌疑人蒋某初中文化,曾经有多次前科,在例行讯问完之后,结合本案的特点我又着重进行了讯问,谁知我的问题还没有结束,他很诚恳地问我:“检察官,我最高能判多少年?我是不是累犯?那个让我倒车的人要不要追究责任?”这些问题,幸亏事先都做过功课。

  以往听取案件汇报时,更多的是在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三级意见的基础上做出的判断,现在只能靠自己审查、甄别证据,提出合理怀疑,再做出合情合理合法判断。

  7月6日,所有准备工作完毕之后,我院以蒋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其批准逮捕,作出决定书的当日,我们向公安机关同时发出该案需进一步补查的提纲。

  “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欲知其中滋味,必须亲力亲为。今年上半年以来,我院6名入额院领导已经办理实体性案件27件、流程监控案件219件、预防警示教育2件,担任部门负责人的入额检察官办案量占本部门检察官平均办案量的62.7%。入额检察官,就要在一线办案,入额院领导,更应以上率下,用实际行动积极履职担责。 (李营 作者系江苏省宜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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