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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检察积极探索逮捕案件公开审查机制 已开5例听证会
2017-08-07 09:29: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为有效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积极稳妥推进检务公开改革,优化侦查监督办案方式,强化审查逮捕工作诉讼化的司法属性,全面听取和审查诉讼各方意见,去年以来,江苏省沭阳县检察院创新侦查监督审查模式,积极探索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工作机制,有效推动案件审查由“静态封闭审查”向“动态公开审查”转变。

  思想重视,为逮捕公开审查提供思想保障。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工作是转变审查逮捕执法方式、深化检务公开的重要举措,为了深入推进此项工作,该院从检察长到普通干警都从思想上予以了高度重视,不断深化认识捕前公开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为了保证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沭阳县检察院多方征求意见,积极向其他先进院学习,紧密结合该院审查逮捕工作实际做好制度的酝酿和拟制。

  建章立制,为逮捕公开审查提供制度保障。沭阳县检察院在学习上海、南京等率先开展逮捕公开审查的先进经验基础上,2016年11月研究制定了《逮捕公开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共十七条,分别就逮捕公开审查的含义、适用范围、启动方式、审查程序等问题做了详细规定,为推进公开审查逮捕案件规范化运行奠定制度基础。

  攻坚克难,为逮捕公开审查提供技术保障。逮捕公开审查活动,听取犯罪嫌疑人的意见尤为重要。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无法出席逮捕公开审查的问题,沭阳县检察院在该院大厅一楼设立专门的听证室,协调侦查机关的监管部门接入该院的远程讯问系统。这样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被羁押,都可以在一楼听证室内依法听取犯罪嫌疑人的意见。沭阳县检察院攻克技术难关,使该项工作的开展有专门场所,确保工作顺利、常态开展。

  多方协调,为逮捕公开审查提供舆论保障。为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沭阳县检察院以检察机关为中心,畅通“公安机关、受害人、犯罪嫌疑人”三方沟通渠道,将公开审查听证扩大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人民调解员及其他社会人士,多方联动,切实起到让公安机关了解检察办案原则、让受害人理解犯罪嫌疑人的悔罪心态、让人大代表等社会人士了解司法办案程序的作用,提高了各方参与公开审查工作的积极性。

  截至目前,沭阳县检察院已经召开5例逮捕公开审查听证会,其中故意伤害4件4人,寻衅滋事1件1人,除批准逮捕1件1人外,其余均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作者:李容容  编辑: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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