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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带头办案 | 刘兆东:察微析疑 惩恶扬善
2017-08-31 09:35: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王某强(化名)寻衅滋事案件的场景,是街头混混最常见的。2016年底的某天深夜,王某强和几个朋友在KTV喝酒唱歌,醉酒后耍酒疯,用啤酒瓶砸陪唱女李某的头,把她的鼻子砸骨折了,轻伤。案情简单得像一杯白开水,证据非常扎实,还有现场监控视频。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办案难度看上去“太小儿科了”,不知道是案管科分案子的同志想照顾我这个检察长还是电脑轮案的原因,这个小案子就通知我承办了。

  阅卷时我发现,王某强的户籍是乡下农村,职业是无业。我第一反应就是王某强平时干什么?哪来的钱去潇洒?毕竟在县城,大家普遍收入不高,经常在KTV喝酒唱歌也算“高消费”了。

  提审时,我先问完寻衅滋事的事,然后就和他绕起了圈子。“你唱歌水平怎么样?”“还行。”“看来经常去歌厅练歌啊?”“一个月也就是跟朋友去几次。”“每次去歌厅大概要花多少钱?”“几千块钱吧!有多有少不一定。”“都是你结帐?”“不是,基本是李某某结的账。”“李某某是做什么的?”

  话问到这个地方,他开始警觉了:“也不做什么。”

  我又绕回头:“你平时在县城住哪里呀?”

  他又放松了:“在某某小区附近的某某酒店住。”“那不便宜啊,你自己掏的钱?”“没有,也是李某某给的。”“你平时跟李某某做什么事情啊?哪来这么多钱花?”“都是李某某出的钱,我也不知道从哪来的钱。”他傻眼了,不想再聊,这时我却不能给他思考的时间了,笑眯眯的轻松表情立即换成了严肃,紧跟着问:“他平时都怎么弄钱的?你说!”“你帮他干了什么?他凭什么花钱让你住酒店、还请你喝酒唱歌?讲清楚!”

  虽然是冬天,虽然是阴冷的看守所,王某强脸上的汗还是开始冒了出来。“我有时跟他去茶社玩。”

  有突破!我心中暗喜,脸上却依然严肃:“怎么玩的?”“我没进去,每次我都是在门外站站。”“你难道不知道他们怎么玩?你说这话自己相信吗?”“他们好像是打牌,赌钱的。”

  话问到这里,胜局已定。

  详细询问了每次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怎么个赌法,结束后我就给公安机关发了继续侦查的函,要求查明王某强和李某某是否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后来公安机关反馈,因时过境迁,犯罪未能查实,但赌博行为已经查实,对多名参赌人员都给予了治安处罚。虽然未能追加犯罪,但“黄赌毒”这些丑恶的社会现象哪怕得到一点点打击与遏制,也让我心情愉快。尤其这打击与遏制,是因了自己的努力而实现,也算一种“小确幸”吧。

  既然案件经了我手,就不能放过任何一条线索,任何可能存在的隐患问题。作为检察长,我以身作则,是以上率下的最好诠释。

  (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检察院检察长 刘兆东)

作者:  编辑: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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