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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守护快递行业秩序 滨湖检察从网络监管等环节出招
2017-09-14 09:47: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当前,“互联网+快递”正逐渐成为快递业的发展方向,双赢产业强强联合背后,快递领域的犯罪活动却日益猖獗,而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早有警觉,“案中”守护起“剁手党们”的交易安全,并从网络监管、制度执行、快递企业自身管理等环节逐一化解犯罪招数。

  2017年3月,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买卖枪支案,犯罪嫌疑人陈鑫在淘宝网上售卖枪支,先后3次将3支仿真枪,以“通厕器”为名,不同程度拆成配件通过快递寄送。直至案发,来自全国不同地域的3名买家均已“确认收货”,并通过观看陈鑫提供的视频演示或自行摸索,将零件组装成整枪,陈鑫也以此非法获利4000余元。2017年8月,该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在快递领域犯罪的交易链上,网络是前端,快递则是交易的助推器。而本案中,相关部门竟然都没能发现和制止犯罪行为!但凡一开始监管到位,即使到了网络交易阶段也能迅速阻断犯罪。”办案检察官陆光曦表示。

  近两年来,滨湖区检察院办理快递领域犯罪案件10件12人,呈现出快递运输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等违禁品、危险品案件多发态势,网购与快递本无过错,而监察环节漏洞频出,才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快递“不定时炸弹”,成为了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隐患。

  经过对类似现象调研分析,滨湖区检察院还发现,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爆发式增长,快递行业也随之进入快速发展期,而与之配套的保障措施却起步缓慢。快递行业虽不乏“实名登记”“、“开箱验视”等行业规定,但实践中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才使得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事实上,目前层出不穷的快递公司看似井井有条,而仍有部分游离在监管边缘外,奉行“来件必收,有件必寄”的客户准则;有的快递企业缺乏专业安检设备,员工对承运包裹的安全性仅凭“肉眼”观察、靠经验判断。如此一来,行业秩序的保障俨然成为了一纸空文。

  如在该院办理的薛金新贩卖毒品一案中,快递居然成了违禁品流通的“绿色通道”。该快递公司既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安检,也没有审核寄件人身份证信息,即便提供了虚假的收件地址、电话号码,丝毫不影响毒品等违禁品“畅通”送达。

  “遇上这类案件,我们侦查案件也有难度。快递行业本身有着区域跨度大、寄递周期短、快件运量大等特点,同时犯罪分子能通过异常的物流信息,敏锐地觉察风险,从而丢货保人,更不用说在快递单上填写的是虚假身份信息。人货分离、人款分离,大大降低了犯罪分子被抓风险。”因此,办案人员更加深知,倘若检察机关后发制人,快递领域的交易安全将更加难以得到保障。

  不止如此,消费者最担心的,恐怕就是快件被盗。在赵强盗窃案中,犯罪分子注意到该快递车未上锁,趁快递员送快件上楼的间隙,竟然窃走送快递的电动三轮车1辆及车上的快递货物30余件。

  快递失窃的案情往往并不复杂,可暴露出的快递公司内部人员录用、送达保障问题却乱象丛生。在一起某快递公司员工盗窃案中,送货员王鹏、驾驶员王攀、扫描员苏欢,相互勾结监守自盗,以合谋删除货物信息的方式盗窃托运人价值3万余元的服装。

  “快递业入行起点低,许多代办点是加盟性质的,一方面员工素质良莠不齐,监守自盗时有发生,另一方面运输环节的安全管理松散,易被不法分子尾随伺机盗件。这都需要快递企业自身加强管理。如对不合规的加盟代办点进行关停整顿,提高快递人员招录门槛,建立严格的收寄验视制度,所有快递收件环节都应配备必要的安检设备和身份核实设备等。”该院公诉科负责人胡颖表示。

  依托于办案数据,回归到辖区实际,滨湖区检察院在加大打击快递领域犯罪力度的同时,给出了预防快递犯罪指南,力争收获来自群众的“五星好评”。

  为此,滨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丁宏伟指出,公安、网信等部门应加强对各类电商、网络通讯平台的技术巡查和监控力度,提高硬件装备和软件技术的智能识别能力,及时发现和阻断快递违禁品、危险品的信息发布、交易渠道,加强网络监管。此外,邮政等快递行业监管部门应完善监督机制,督促相关快递企业落实快递实名登记、收寄验视等制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未能落实“开箱验视”“实名制”的,根据规定给予相应的惩戒和通报,确保各项安全检查制度在每一个快递收寄环节都落实到位。(本文犯罪嫌疑人均为化名)

作者:杜艳 顾银姝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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