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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检察监督“唤醒”200亩闲置土地
2017-09-15 08:57: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长期以来,闲置国有土地查处难,这是困扰国土部门的顽症。江苏省泰州高港区检察机关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作为,敦促职能部门向闲置土地“亮剑”。

  8月24日,高港区常务副区长蒋向荣主持召开会议,专题协调收回江苏联江物流基地有限公司相关事宜。区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法制办、发改委、住建局、检察院、国土分局、核心港区等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2010年10月,这家物流项目签约落户泰州市泰州港核心港区,约定项目用地200亩,总投资约5亿元。主要规划建设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仓储和配送中心等,拟建成大型区域性综合物流基地中心。2012年9月6日,该项目进场施工。不久,由于建设资金存在问题,项目停工。这200亩土地上,除建设3栋配载仓库外,其余均处于闲置状态。2013年5月,核心港区曾约谈项目负责人,要求迅速整改到位,但并没有起到效果。

  2016年4月,高港区检察院会同区国土分局、核心港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园区管委会共同梳理出一批经济效益长期欠佳的企业或项目。渐渐地,这个物流项目进入检察官的监督视野。检察官通过调阅该项目相关资料、现场勘查、约谈项目负责人等途径,初步查清该项目土地开发利用的相关情况。

  高港区检察院认为,根据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这个物流项目已动工开发建设用地不足应当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三分之一,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基本符合“闲置土地”认定条件。

  2016年5月4日,高港区检察院分别向区国土分局、核心港区管委会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0月10日,根据调查以及委托第三方核查的结果,区国土分局向区委出具《关于江苏联江物流基地有限公司涉嫌闲置土地的调查报告》,认定200亩土地属于闲置土地,并建议由核心港区管委会和联江物流公司重新约定开工时间或有偿协议收回。

  同年12月12日,核心港区与联江物流共同确定会计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专题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并商请国土、法制办、住建、审计、检察院等部门协作配合。最终,于2017年7月12日,核心港区与江苏联江物流基地有限公司签订了《江苏联江物流基地有限公司土地收回补偿意向书》。

  “检察机关敦促职能部门及时处置国有土地,力求实现‘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200亩国有土地被‘盘活’,为行政检察工作提供了广阔舞台。”高港区检察院检察长华为民说。(葛东升 邹 新)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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