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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历的司改 | 李威:有梦想的人不会懈怠
2017-09-15 09:00: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侦监办案是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第一道环节,如何守好这第一道关口,责任重大,也很有挑战性,“战斗”往往是短、平、快。

  改革前,作为助理检察员的我是单兵作战,在遇到一些疑难、复杂案件时,从阅卷、提审、复核到写报告、汇报、请示,一竿子到底,工作效率会大打折扣,加班在所难免,“家、单位、看守所”成了我---一个基层侦监人的日常。

  改革后,我有幸继续留在侦监岗位,作为检察官助理进入员额办案组,继续参与办案。

  新的经历给了我一个学习、沉淀、借鉴的机会,也让我沉醉其中,收获颇丰。

  最深的感受是,工作能力和效率的双提升。在新的办案模式下,我没有以往“一个人在战斗”的孤独感了,不再疲于奔命、怠于思考。科学的轮案制度,让我可以尝试参与到不同的案件办理中,接触、掌握不同类型、不同难易程度的案件,全面提升自己的办案水平;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职权清单,让权责更明晰,我的工作目标更明确、效率更高。

  记得在办理一起常见但却棘手的“零口供”强奸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带被害人参与多人饭局,之后在被害人醉酒不省人事的情况下将其带至酒店客房发生性关系。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坚称当晚在房间内系被害人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且系被害人因事后要求补偿未果才报警。

  我所在的办案组员额检察官张杰翻阅完卷宗,发现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的证据材料很少,便指导我从DNA鉴定检材来源、案发当晚饭局参与人证言、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关系、案发酒店监控视频、被害人报案是否异常、犯罪嫌疑人的手机、上网记录及其事后行为表现等方面全面地引导侦查、复核主证。我“得令”后,和书记员郭富启动“奔跑”模式,迅速调取监控、复核证人证言、提审犯罪嫌疑人、会见被害人,数日后即查证强奸犯罪事实。为确保万无一失,张杰又组织召开了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员额检察官一致认为,经过补证,现有证据足以指控犯罪嫌疑人涉嫌强奸罪,后该案被我院顺利批准逮捕、起诉。

  案件很快办结,我长舒了一口气,要是以往我可能要走一些弯路,办案时间更长,心更累。但在新的办案模式下,我们经历着一种不同于以往的团队作战经验,这种经验不仅有助于提高发现问题的准度和精度,更有助于应对纷繁复杂的重大疑难型案件,保障办案质量和效率。

  与此同时,我也发现了自己不曾注意到的一些看似“无伤大雅”的毛病。以往,在紧张的办案节奏下,我很容易陷入自己的思维模式中,工作习惯不甚科学,比如审查报告中的用语过于复杂、不够简洁,分析有余但提炼不足。成为办案组成员后,员额检察官对我协助撰写的法律文书严格把关,有时候“四两拨千斤”,让我思路清晰、有条有理,省时省力。

  此外,我发现院里回归一线办案的氛围浓厚了。改革之初,很多人持观望态度,但随着改革的推进,有更多人想清楚了自己的定位,渴望回归办案一线。于是,我既看到了华发早生的检察前辈在加班办案,也看到了如我辈之青年干警将挑战化作动力,在成为员额检察官的道路上努力拼搏。

  于我而言,从助理检察员变为检察官助理,乃至即将成为员额检察官,这是员额制改革带来的身份上的变化,但不变的是作为一名检察人的责任与担当,不变的是我的检察官梦想。我想,有梦想的人不会懈怠!只要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梦想并不遥远。

  最后我想与大家分享我的一段内心独白,与大家共勉:“作为一名侦监干警,我最放松的时候是,写完一起疑难复杂案件的审查报告后,坐在回家的公交车上,那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让我觉得人生很有意义。”

  作者小传

  李威,2011年考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从事侦查监督工作5年。目前担任检察官助理,曾被无锡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1次、被本院通令嘉奖2次,所承办的“杨某介绍卖淫案”曾获省、市十佳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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