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江苏检察网 > 要闻 > 正文
钉子户给检察官送来红请帖 泰州检察官化解群众矛盾获赞
2017-09-16 08:25:00  来源:法制日报

  “房子亮堂堂,全家喜洋洋”。近日,在江苏省泰州市检察院为民服务中心门口,海陵区宝带小区的老上访户老王穿得整整齐齐来了,他请人代写的一张崭新红请帖,小心翼翼地藏在衣兜里。 

  “我们全家现在已经搬到政府安置的新家,想邀请检察官去做客。”老王边说边拿出请帖,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2015年6月以来,老王多次向泰州市检察院举报,反映其同一小区的老李在房屋拆迁过程中,230多平米的房子被拆后没有领到补偿费。老王认为,老李家的拆迁补偿费很能可能被官员贪污了。老王与老李等几家老街坊们商量好,做钉子户,拒绝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导致这个社区拆迁受阻。

  检察院接到举报后,联合海陵区检察院开展调查。检察人员调阅拆迁资料、走访拆迁办工作人员后,发现实际情况与老王反映的大相径庭。原来,2010年7月,老李的儿子持老李的委托书代表老李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随后在2010年底,老李以委托书上不是其签名为由,要求与拆迁公司重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经过多次协商,老李拿到了4套安置房。但老李儿子擅自作主,将4套房源转卖给他人并变更了拆迁主体,从购房者、拆迁公司实际领取190万元补偿费,补偿费没有交给老李。

  2017年2月,检察官经征得大家同意,召开由宝带小区居民等社会各界参加的公开答复会,不厌其烦地答疑说理,并且拿出老李儿子领款手续等相关证据给大家看,误会终于消除。随后,街坊们敦促老李儿子将补偿款交给父母。8月,大家陆陆续续一起搬迁到政府统一新建的安置点。

  泰州市检察院控告申诉处处长李爱华介绍,对多年来一直举报、控告并对答复处理不服的案件,泰州市检察院逐条审查和答复,今年以来已成功息诉12件,全市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量实现了5年以来首次下降。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葛东升 陈 霞

作者:  编辑:拾冠之  
集群头条
案件发布
新媒体
微信
微博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