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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检察纪检“电子眼”织密规范司法“防控网”
2017-09-17 08:11: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出现这种错误确实很不应该,我也觉得很惭愧,没有带好头,以后不会再出这种低级错误。”8月30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公诉科员额检察官老赵在约谈中作出深刻反省。说到这次被“请喝茶”,还要从老赵一个不经意的疏忽说起。

  8月24日,老赵将改变罪名后的罗某涉嫌寻衅滋事罪起诉书录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很快,该院监察室主任李学雷的纪检监察监督平台上跳出了黄色警示灯。同时,这起案件被自动推送到该院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同步开展监督评查。

  经评查,在事实认定、办案程序、证据采信等方面没有发现错误,但在法律文书制作方面发现了纰漏。原来,老赵在审查起诉时,认为罗某无辜殴打他人应认定为寻衅滋事,遂在起诉时改变了公安机关此前故意伤害的定性。然而,在制作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时,一时马虎,出现了论证过程和结论两张皮,结论仍是故意伤害罪。

  以往,类似这样的“小事”,也许就只是提醒一下。但今年6月底,该院在苏州基层检察机关率先出台《不规范司法行为约谈实施细则》,与该院自主研发的纪检监察监督平台无缝对接,坚持挺纪在前,对问题早发现的同时,也对问题零容忍,突出抓好“第一种形态”的运用。

  8月30日,老赵收到一份约谈通知书,告知对其进行一般性约谈。“当前,监督平台和约谈办法已成为我们工作的‘左膀右臂’,将网上督查和网下问责有机结合,既增强监督执纪的合力,也倒逼检察官在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上下功夫。”该院监察室主任李学雷表示。

  当前,该平台通过与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互联互通,实时抓取批捕、起诉、自侦等6大环节42项重要廉政风险相关办案数据,对有撤回起诉、信访申诉、网络舆情等5种情形的自动亮“红灯”预警,其余则亮“黄灯”标示,实现问题精准发现,线索靠前处置,网上“一键督办”。

  一旦发现办案中存在不规范问题,该院将视情况分别采取一般性约谈、警示性约谈和诫勉性约谈。7月份以来,该院已开展先后一般性约谈15次,纠正了21项办案不规范问题。约谈结束后,该院还要求约谈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还将启动问责程序。

  此外,从今年开始,该院将对所发现的不规范问题、被约谈次数等数据与检察官考核奖惩、选拔晋升、争先评优挂钩,以不断增强监督频率、延伸监督触角换来检察官时刻规范自身司法办案的紧迫感。 (俞文杰)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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