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网 > 要闻 > 正文
仪征检察出台《均衡分案规则》 平衡案件量化差异
2017-10-10 10:13: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如何最大限度保证案件分配均衡性,提高承办人办案效率?今年8月,江苏省仪征市检察院案管部门在认真学习《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办案绩效考核量化规则(试行)》的基础上,制定了《仪征市检察院一审公诉案件区分难度类型进行均衡分案规则(试行)》,平衡案件量化差异,强化分案管理模式,从而有效保障了所有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数量和难易程度的总体均衡。

  该院在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随机分案时发现,几个轮次下来,有时候一个承办人被连续分到多件复杂案件,而有的却只分到简单案件。为此,该院案管部门以案件卷宗证据卷的数量作为分类标准,设置案件难度系数,将案件划分为简单、一般、复杂三类,并在案件受理时,对每个案件特性进行标注,受理完成后根据案件特性进入相应轮案组进行随机分案。技术部门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分别设立三个不同类别的公诉部门轮案组,每个组别均包含公诉部门所有员额检察官,并按照上级院相关规定设置每组轮案比例。

  自实行均衡分案规则以来,该院共受理公诉案件63件,其中简单类案件45件、一般类案件13件、复杂类案件5件。依照该分案规则,各员额检察官在三类不同难度案件类别中,案件数量和难易程度都实现了均衡,避免了连续分到复杂案件或简单案件情况,克服了以往难易不分的“笼统”型分案模式弊端。(赵媚)

作者:  编辑:拾冠之  
集群头条
案件发布
新媒体
微信
微博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