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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这五年]江苏高邮窦灿:自己跟自己“打擂台”的五年
2017-10-24 09:10: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编者按

  蓦然回望过去的五年,社会各个方面的变化真是千姿百态,而这些变化就发生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

  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之际,江苏检察网推出了“我与这五年”专题,邀请检察干警分享自己在这五年中工作和生活等经历的故事。在一个个平凡、朴实的讲述中,让我们共同见证江苏检察人的努力奋进和江苏检察五年来蓬勃发展的精彩瞬间。

  [我与这五年]江苏高邮窦灿:自己跟自己“打擂台”的五年

  王家卫导演电影中有一流剑客,他只跟自己的影子练剑,金庸先生小说中有绝世高手,他能左右手互相搏击。而我,过去的这五年,却更像是自己跟自己“打擂台”。

  2014年硕士毕业之后,我首先选择了2013年就曾在此实习一家律师事务所,做了一名律师助理,我的师父堪称“扬城大状”,他主营非诉业务兼刑事诉讼。师父对我要求比较高,答辩状几易其稿是常有的事,我也常跟他会见当事人。人们常说律师不该满怀悲天悯人的情怀,但在现实中,如你曾是律师,你必然见过身世悲戚的被告在铁窗里视你为末日救世主,又曾耳闻虽犯重罪对被害方毫无忏悔之心者在你面前汹汹其言。

  而我的想法很简单,我只想事情是它应该的样子,既不损害被告人权利,又给予被害人以公道。最终,我在2015年的时候入职了检察院,而今成为了一名公诉科检察官助理。至此,曾经刑事案件的被告代言人变成了指控者,我开始跟自己打起“擂台”。

  身份的转变不仅是立场的转变,更多的是思维。如果刑辩律师工作是针刺气球一般,只需一点即可破面,那么刑事检察工作更像是铸造铜墙铁壁,大到证据审查,小到期限计算,都不能有差错。身份的转变还让我更多地要关心被害一方,很多时候案件的轻重是无法与被害方所受创伤简单划等号。如交通肇事案件是过失犯罪,又非恶性案件,但被害方往往有付出生命的代价。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刑事犯罪同时,给予被害方的司法救助相较其家庭损失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但我们希望自己是对被害方救助的星星之火,在法律援助不断进步的时代,终将形成全社会对弱势群体关怀的燎原之势。

  回望五年,那些境遇在某一时段会觉得对自己是波澜壮阔,但平静下来想想,也只是静谧秋夜的漫天繁星。我享受自己跟自己“打擂台”的过程,这让我充实,也让我在而立之年未至之时,开始对自己职业新的探索,明白人生的价值追求。(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检察院  窦灿)

作者:  编辑:拾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