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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信念 不辱使命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港闸 梁溪 丹阳检察长学习体会
2017-11-21 08:50: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全省三级检察干警纷纷开展学习讨论,交流感受、体会,畅谈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思路打算,检察长更是如此。江苏检察在线推出“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检察长笔记”栏目,展现检察长学习心得体会,也激励全省检察干警更加积极主动,结合检察工作和岗位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精神,切实担当起新时代赋予检察工作的新使命,奋力开创全省检察工作新局面。本期,我们推荐港闸、梁溪、丹阳、江都检察长的学习体会,敬请关注。

努力实践,为建设中国特色检察监督体系贡献智慧

南通港闸检察长瞿忠

  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通篇贯穿着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思想。总书记代表全党,向全国人民、向全世界回答了我们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主义,什么样的法治社会的历史之问。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是我们共产党人超越于其他任何一个政党的治理能力、治理水平、治国理念的自我挑战,自我发展和丰富完善。

  全面依法治国,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法治的进步和完善永远都是带有根本性的保障性的基础性的作用。而作为法治体系的重要一环,检察监督工作,又是法治建设中带有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的关键层面。保证和促进法治的完整、统一,检察监督须臾不可松懈,须臾不能缺位。反观五年来的检察工作发展情况,不断突破旧有模式,不断创新路径方法,不断凸显监督属性,不断拓展监督渠道,已经为我们下一步定好位,站准位,开辟检察监督新境界,做好了实践的准备。而十九大报告,则是为我们今后的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结合工作实际,我们要努力在以下方面加深探索实践:

  立足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刑事检察工作要善于锁定目标,突出重点,积极引导和严格规范侦查行为。要注意克服和纠正就按办案、机械办案、单纯围绕考核追求数量办案的弊习,引导警力集中精力向重要领域、重点部位、要害环节投放,牢牢把握维护地区安全稳定的主动权。就我们所在辖区讲,就是要把侦查工作的重点,引导到外来人员犯罪管控,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防控,娱乐服务场所恶性暴力犯罪侦控,互联网、金融犯罪查控,以及食药、环境领域犯罪的压控等方面来,逐步改变目前侦查工作被动应战,救火式应战的局面,不断把握主动,构建起侦防一体化的工作格局。

  立足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办案的公平正义感受,强制措施的适用和案件的处理,必须遵循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自觉摆脱“有利于办案”“节省办案资源”“便于操作”的功利办案思维,把办案的社会、政治效果,人民群众的感受,社会的普遍价值认同,提高到检视办案成效的高度来认识。在办案实践中,努力形成人民群众满意度的提高和公平正义感受度的增强。当然,人民群众满意不是简单等同于当事人满意,而是要符合社会的普遍认同,我们要在寻求社会公认度上多动脑筋,多出措施,和社会认同形成互动共鸣,以此带动社会法治认识水平的提升。

  立足强化检察监督的实效性,推动公民依法维权、政府依法行政、法院依法裁判。要积极探索实践检察监督措施的拓展、稳定、成熟。检察监督是司法监督,这是有别于其他一切监督形式的法律监督,有其明确的宪法地位。但是,检察监督的专门形式,在以往的工作中,研究探索的还不够,实践也不够,以往的监督主要还是依赖于侦查职务犯罪和诉讼环节监督,随着国家监察体制的改革,检察机关只有一项诉讼环节的监督,这显然是不够的,包括公益诉讼改革,都是侧重于诉讼途径,从实践来看,也是不够的。所以我们要在检察建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上加强实践研究,才能避免单腿走路的窘境,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监督新路。具体来讲,就是要在针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的检察建议上下功夫,把检察建议的立项、调查、立案、取证、建议制作、发送、备案、复核复议、执行情况检查、阶段评议等等工作形成规范化体系,使得检察建议工作逐步成为检察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加以完善、稳定、成熟。

 

全面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赢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方略,指明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使命、发展方向、奋斗目标和科学路径,也为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我们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把握和深刻领会十九大报告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推进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同频共振,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牢牢把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核心价值追求,忠诚履职,守卫公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统筹推进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

  着力培育勇担当、善作为、重实干、严自律的检察队伍,不断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全体梁溪检察人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奋力开创梁溪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梁溪作出更大贡献。

 

适应新时代 贯彻新思想 实现新跨越

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方红卫

  党的十九大确立了新时代党的指导思想,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上了新的历史征程。作为基层院检察长,在欢欣鼓舞的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充分认识十九大的重大历史意义,准确把握十九大报告的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如何以崭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投身到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伟大征程中去,投身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伟大实践中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和课题。我们将紧紧围绕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战略新目标,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在领会精神中凝聚思想共识,在把握实质中明确工作方向,全力推动丹阳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围绕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在服务大局、提升质效上下功夫。

  按照十九大作出的关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和“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战略部署,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眼于“两聚一高”,推动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通过积极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专项打击与常态化打击相结合机制,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盗抢骗拐、黄赌毒等犯罪,依法打击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突出重点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主动防控风险、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和行政领域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重点,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增强监督的效果。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加大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力度,促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利益的突出问题。根据党中央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做好与纪检监察的有效衔接,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二、围绕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在落实责任、破解难题上下功夫。

  按照十九大作出的关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战略部署,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在赋予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的同时,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强化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业绩考评和司法过错责任追究、纪检监察同步监督等措施,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继续推进入额领导带头办案工作,切实发挥入额领导在司法办案中的履职示范作用,促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全面落实。按照上级院部署,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以整合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推行扁平化管理为主线,最大限度激发司法效能。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审查逮捕、公诉工作机制,健全检察环节有效防范、及时纠正冤错案件机制,重视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重视客观性证据审查。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

  三、围绕提升队伍司法能力。在挖掘潜能、严格管理上下功夫。

  按照十九大作出的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战略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领导素能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完善党组和检委会科学决策机制,切实承担起带领全院励精图治、奋发图强的责任。着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进一步增强监督的刚性和纪律约束,切实推进内部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围绕引进、培养、用好人才三个环节,通过招录人才、岗位练兵、业务竞赛、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对优秀中层干部、青年干警和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不断增强检察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践行“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加强和创新检察文化建设,不断提升检察文化软实力,促进检察工作蓬勃发展。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鞭。丹阳检察院全体干警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动力,站在新时代的新起点上,阔步前行。

 

坚定信念 不辱使命

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扬州江都区检察院检察长 樊跃先

  举旗定向,目标明确。习近平总书记所作十九大报告,思想深邃、气势磅礴、催人奋进,是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

  党的十九大科学提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况了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提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方略,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重大确认,是党的指导思想和理论体系的重大完善,为未来中国发展指明了方向。

  检察事业发展必须不忘初心。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只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才能让中国共产党永远年轻。”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谋划和开创江都检察工作新局面新境界,必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根据宪法法律赋予检察人的职责,检察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通过行使检察权,打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护人民群众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这个初心,这个使命,要求检察人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履行好提起公益诉讼等新增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经济社会发展,为法治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检察事业发展必须着眼当前实际。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我国发展站到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当前,国内外形势发生深刻变化,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

  习近平总书记用两个“前所未有”确定了中国发展的新坐标。“今日中国,前所未有地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心,前所未有地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两个“前所未有”的核心要义是深入分析和准确判断当前世情国情党情,为制定方针、描绘蓝图提供依据;内在逻辑是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和人民至上这个价值取向。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要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国内和国际的结合上进行思考,从我国社会发展的历史方位上来思考,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出发进行思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重大转化给检察机关提出新课题。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要求检察机关充分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重大变化,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履行检察职责服务保障平衡充分发展。

  检察事业发展必须顺应新时代要求。要充分展示检察机关在新时代的伟大实践,充分展现在法治中国建设的检察担当,全面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须强化检察担当,搞好自身建设。

  必须坚持政治建设为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检察机关党的思想建设,进一步牢固树立、全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中央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围绕中心工作,围绕更好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大局稳定。

  必须深化改革。继续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坚决贯彻中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高质量完成转隶任务,完成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解决司法责任制制改革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完善相关政策的衔接配套,系统地推进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体制,将改革推向纵深。努力解决好现在办案辅助力量不足、检察官工作任务重、人员分类改革后政策不配套、辅助人员待遇偏低等突出问题,采取激励保障措施,综合施策,激发检察的积极性,稳定检察队伍。

  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继续深入从严治检,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加大人才招录招引力度,把更多高水平、高素质的法律界人员吸引到检察官队伍中。把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工作贯穿改革始终。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完善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检察人才队伍。

作者:  编辑: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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