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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检察为民生 京口强化监督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2017-12-07 09:34: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近年来,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立足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积极参与“263”专项行动,主动与环保、水利、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实现了检察机关对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监督的关口前移,为区域生态环境建设构筑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了解,早在2014年,京口区检察院就与京口区环保局联合制定出台了环保联动执法规范,即《关于建立检察监督与环境行政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根据该《意见》,双方建立了环保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环保部门定期向检察机关提供环保执法情况,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环境违法线索也向环保部门提供,便于环保部门及时查处。

  与此同时,京口区检察院建立了两个环保检察监督平台,一是挂牌成立了市区首家“驻环保局检察官办公室”,定期选派检察干警现场办公,开展检察、环保两单位的信息交流和业务沟通;二是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网络舆情监测平台,每天由专人实时关注本地网站、新闻媒体,及时从中发现涉及环境污染、生态资源破坏的案件线索。

  “在实际办案过程中,我们综合运用检察监督手段,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污染案件,坚持快速反应,全程跟踪处置。”束玉兴副检察长介绍。

  2016年1月,京口区检察院通过生态环境保护网络舆情监测平台发现,有群众反映市区东吴路附近一建筑工地存在向长江非法排放泥浆水的情况,该院随即启动环境保护联动执法机制,配合环保部门共同对该建筑工地进行现场检查,并依法发出检察建议,会同行政执法部门对相关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改。

  据了解,2016年以来,京口区检察院整合检察、环保两部门资源力量,开展环境污染事件联动执法调查20余次,形成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工作合力,努力保护群众生态权益。

  今年6月,京口区检察院在办理潘某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时,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到办案实践中,探索开展环境资源案件恢复性司法审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形式督促环境违法责任人制定生态修复方案,逐步恢复受损生态环境。(通讯员 杨钰 林龙 记者 郎建强)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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