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网 > 要闻 > 正文
2017年反腐利剑出鞘:呈现六大看点 创造七个"之最"
2017-12-24 10:50:0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牛旭东 见习记者杨晓 刘彬 颜妤函)12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发布了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被立案侦查的消息。值得注意的是,孙政才是十八大以来第6名涉贪腐的副国级及以上“大老虎”,其从落马到进入司法程序立案侦查,历时140天,仅次于周永康(129天)。

  2017年是全面从严治党和惩治腐败的关键一年,反腐败斗争取得赫赫战果。记者梳理“最高检权威发布”发现,2017年(截至12月22日)共公布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316条,涉及厅局级以上官员共282人。

  回顾2017年以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无论在规模、密集程度,还是深入性和制度探索方面,均呈现出高强态势。我们有必要晒出一份2017年中国反腐“成绩单”,细数过往。

  检察机关公诉18只“老虎” 40名省部级高官获刑

  2017年以来,中央查办贪腐案件持续发力。据公开报道显示,截至12月22日,落马省部级以上高官39名,其中包括副国级官员1名,正部级高官9名,“军老虎”3名,中央纪委委员5名。检察机关立案侦查127名厅局级以上官员,其中省部级以上官员23人;对86名厅局级以上官员依法提起公诉,其中省部级以上官员18人。有40名省部级及以上高官获刑,包括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纵观2017年的反腐成绩单,创造出5个“之最”。7月共有7只“老虎”落马,成为5年来单月落马高官最多记录。40名省部级及以上高官获刑,创十八大以来之最。从开庭到宣判,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案仅用14天,为今年时间最短;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司献民受贿案共用了151天,为今年时间最长。仅在5月31日一天,就同时宣判了8名原省部级官员,成为同日高官获刑数量最多,这在“审虎”史上尚属首次。

  从高官的获刑情况来看,有不少细节值得关注,同样出现2个“之最”。涉案金额方面,7人受贿过亿元,王保安受贿金额最多为1.53亿余元。刑期方面,郑玉焯获刑时间最短,仅为三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此外,有25人获10年-20年有期徒刑,9人获无期徒刑,1人(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获死缓,1人(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获死刑。

  另外,今年开庭受审的原省部级官员共29人,到目前为止只有2案尚未宣判,分别是张越受贿案、李嘉受贿案。值得一提的是山西省原副省长任润厚案,任润厚因病已去世近3年,7月25日该案一审宣判,裁定没收犯罪嫌疑人任润厚违法所得。广东省委原常委、珠海市委原书记李嘉,成为十九大后首个走向“审判席”的“老虎”。

  贪官的大力查处,司法惩腐的明显提速,释放出一种信号,就是中央反腐败的坚定的决心和不变的立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认为,十八大后的司法体制改革,更好地发挥了法官、检察官作用,不仅提高了司法工作的效率,还提高了办案质量。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在回答下一步反腐动作时告诉记者,未来要拓展反腐败领域。“十九大提出要行贿受贿一起打,因为从现在腐败发生的情况来看,重点打击的是官员受贿,但很多企业家行贿也是现在腐败滋生蔓延的一个重要的源头。如果能卡住这个源头的话,也是有利于净化我们政府的政治生态。”他说。

  百名红通人员过半归案 国际追逃追赃绝非“中场休息”

  12月6日,随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国税局原工作人员李文革的归案,“百名红通人员”已到案51人,我国追逃追赃的成绩单再次被刷新。

  这是今年第14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也是党的十九大后一个多月内的第3名。据统计,51名归案“百名红通人员”中,从美国追回12人,加拿大12人,澳大利亚3人,新西兰2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反腐败追逃追赃提升到国家政治和外交层面,纳入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

  截至2017年10月,我国已从90多个国家与地区追回外逃人员3587人,追回赃款95.41亿元人民币。这标志着我国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为国际反腐事业贡献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方案。

  与此同时,我国积极拓展反腐败国际合作“朋友圈”,11月13日,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首次在反腐败领域发表了联合声明,开启携手治理腐败的新征程。今年以来,我国积极搭建国际反腐败多层次合作平台,中美两国元首的两次会晤,均就加强反腐败和追逃追赃达成重要共识。

  作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成员的检察机关,与各成员单位紧密协作、锲而不舍,追逃追赃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在第二十二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上,国际代表点赞中国反腐,认为我国的检察工作为他国开展反腐败提供了参考和范例。

  今年召开的党的十九大,习近平再次强调:“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

  对于下一步如何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反腐败教育与研究中心秘书长彭新林指出:“要努力构建以追逃追赃为基础的反腐败国际合作新秩序,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加强中国的话语权,比如说主动设置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合作议题,搭建国际交流合作的平台,因为这也是遏制腐败蔓延的重要一环,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海外追逃行动的力度会进一步加大,要真正把惩治腐败的天罗地网撒向全球,达到让已经潜逃的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的双重目的。”

  “机动式”巡视首次出现 巡视制度更趋完善

  2017年2月22日,经中央批准,十八届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29所中管高校党委开展专项巡视。同时,对内蒙古、吉林、云南、陕西等4个省区开展“回头看”,对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等4个单位试点开展“机动式”巡视。

  此轮巡视最大的亮点是首次开展了“机动式”巡视,机动式巡视是十八大以来巡视制度的一项重要创新,被称为“游动哨”、“突击队”,其问题导向更加鲜明。十九大后“首虎”、中宣部原副部长鲁炜的落马,便是机动式巡视作用的彰显。

  就在今年8月,第十二轮巡视整改情况全部公布,十八届中央巡视圆满收官。12轮中央巡视对277个地方、单位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党的历史上首次实现一届任期内中央巡视全覆盖。在中央巡视的带动下,各省区市党委也完成8362个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任务。

  另外,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于7月14日正式发布,明确了政治巡视的定位和要求。

  新时期,党的十九大对巡视工作作出新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同时,十九大报告明确了“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巡视全覆盖”被写入新修订的党章。

  任建明认为,十九大闭幕后,新巡视的展开将会大力纠正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这项工作是短板也是难点。在谈及未来如何更好开展巡视工作时,他称:“党章规定巡视实现全覆盖,要马不停蹄地展开。而巡视资源是有限的,不能无限地扩大巡视的规模,让巡视有限的资源更多地产出巡视监督的效果,还有潜力可挖。可以根据各个巡视对象的风险水平,决定以后巡视的比例;或者采取机动巡视,会让巡视的效率大大提高;或者根据对某种标准,不是仅仅派一个巡视组,而是派几个巡视组,这样被巡视的对象没有时间准备应对监督,巡视会更有威慑力。”

  制度反腐体系逐步构建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全国推开

  在打击腐败持续发力的同时,制度反腐的体系也在逐步构建。

  党的十九大作出新的重大部署,要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同时,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

  此外,纵览2017年反腐,还有不少制度值得回顾。

  4月,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这次修订出台的《规定》,报告事项内容更加突出与领导干部权力行为关联紧密的家事、家产情况。而《办法》明确了认定漏报、瞒报需要掌握的基本原则、具体情形和处理依据,规定了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影响期,为更加有效地强化查核结果运用提供了遵循。

  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巡视工作条例再度“升级”。《条例》修改总结吸纳巡视工作实践创新成果,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工作、市县巡察工作、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等作出明确规定,为依纪依规开展巡视、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10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该条例于2017年12月1日施行。《条例》明确了把严格控制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的举措制度化,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监督检查常态化,防止公共资金用于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把宝贵的资金更多用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剑指”办公用房管理六大突出问题,在着力构建公务用车管理新制度的同时,要求党政机关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并强化监督问责违规违纪行为。

  反腐制度体系的日趋完善,更适应新时期反腐要求。庄德水认为,十九大提到国家监察立法,体现了法治反腐的基本精神,要求用法治的方式、法治的思维来防治腐败。而国家监察法可以确认监察委员会及其监察权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合法性,所以推动监察立法非常重要。“制度建设方面,十八大以来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与纪律管理方面的制度,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其实都是为了强化我们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所以下一阶段,在纪律方面会抓纪律的教育和纪律的执行,而纪律的执行就是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同时以零容忍态度,对一切触犯法律红线的行为追究纪律责任,越往后执纪越严。”庄德水说。

  新起点上再出发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12月1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推出“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将于近期对各地各单位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这是近年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一项重要举措。

  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消息看,2017年以来截至10月31日,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7824起,处理人数53195,给予党政党纪处分人数37289。从查处问题类型看,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8950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7162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7098起,位居前三。八项规定实施5年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违纪增量逐步减少。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而十九大闭幕后不久,习近平就专门对纠正“四风”问题再出重拳,这是在新起点上的再部署、再出发。不言而喻,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从十九大报告看,要解决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和‘四风’问题背后根源性问题,就是要解决特权问题。”庄德水表示,“虽然制度上确实已经对领导干部的作风进行了约束,但仅曝光问题还不够,还得要关注他们的特权思想,要让他们真正从心底接受八项规定,并且从习惯到自觉。下一阶段要推进作风建设,还得改革干部的待遇制度,还有相关的配套制度。”

  严惩“微腐败”助力精准扶贫 未来三年将“加码”

  侵吞群众拆迁补偿款,套取民政救济款,侵占扶贫资金……12月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12月月报,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5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集中通报曝光,持续发挥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记者梳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监督曝光专区发现,2017年1月至8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529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报称,“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只会加强不会削弱”。

  记者梳理今年以来的扶贫典型案件发现,土地征收流转、惠农补贴、扶贫救济等资金比较密集的领域是“微腐败”的重灾区,而吃拿卡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四风”问题也是时有发生。十八届中央纪委向党的十九大的工作报告显示,五年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7.8万人。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由此来看,十九大后基层腐败将得到进一步打击。10月29日公布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指出,要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与此同时,近日,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通知,决定从2018年到2020年持续3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可以预计,在未来三年,扶贫领域的反腐败将作为一项特殊的重点反腐任务来抓。

  庄德水告诉记者:“下一步,中央在保持高压反腐震慑作用的基础之上,或实现从治标向治本的推进。”他认为,“打虎”可能会减少,对“苍蝇式腐败”会下猛药施重典,将反腐的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是希望通过反腐败打通政府与老百姓沟通的最后一公里,让老百姓真正能感受到反腐败给他们所带来的红利。

作者:  编辑:任虹  
集群头条
案件发布
新媒体
微信
微博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