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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检察三项举措提升案件监管质效
2018-01-03 08:51: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2017年以来,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检察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不断加强和规范案件流程监控工作,提升办案质量,促进规范司法长效机制建设。

  强化监督力量,建立流程监控管理员制度。该院案件管理中心确定一名业务骨干担任专职流程监控管理员,专门负责跟踪分流到各部门的案件,督查办案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办案期限、廉政节点等重要环节,防止违法、违规办案行为,确保所有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受理、审结。流程监控管理员通过日常网上巡查与不定期网下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坚持“每日巡查”,做到当日问题当日提醒。网上巡查主要依托监控统一系统内案件办理情况,同步开展网上流程监管,跟踪、预警办案程序、期限,及时制作监控记录,做到当日发现的案件问题当日纠正。线下对受理的各类案件制作清单,对照清单严格监控,将发现的问题列入流程监控通报中,督促案件承办人及时整改。

  拓展监督范围,建立流程监控立体化体系。对受理的每一起案件,均做到有理有据筛选,当好“过滤器”。案管部门牵头侦监、公诉等部门与公安机关商讨案件受理审查机制,强化案件进口“形式”审查并辅之以“实质”审查,把好入口关。对审查逮捕案件在到期三天前提示、预警,对公诉案件在到期七天前提示、预警。督促各部门办理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结案,同时严格监控自侦、民行等部门受理的举报案件线索,及时在法定期限内向案件管理中心报备案,将受理、分流、审查、送案、备案等各个节点纳入监控范围,实现流程监控全覆盖、无死角。

  强化质询警示,建立办案业绩与质效挂钩机制。该院建立了“三方约谈”机制,由政治处主任、纪检组长和分管案管工作的副检察长以正式谈话的方式,“约谈”出现问题较多的案件承办人,责令其限期整改。坚持“年度考核”,办案业绩与质效挂钩,案管部门制定了《执法档案管理办法》,为员额制检察官建立了司法档案,对所办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汇总,并对在上述检查过程中的被提醒者、通报者、约谈者,跟踪督查其对相关问题整改情况。同时提供各承办人办案数量、质量的分析报告,作为对干警晋级评选考核的重要依据。

作者:丁秀光 郎建强  编辑: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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