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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检察联合八部门出台新机制 着力保护江河生态环境
2018-01-10 09:10:00  来源:法制网

  为进一步保护水资源,打造太仓“江尾海头”绿色畅通河道,近日,江苏省太仓市检察院与长航公安局苏州分局、太仓海事局、市公安局、市交运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共同协商,牵头出台《关于建立长江(太仓段)区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太仓市内河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航道安全保障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建立长江(太仓段)及内河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动工作机制。

  该《意见》明确了各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具体职责,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同时,搭建联络员网络,规范线索移送流程,进一步强化执法信息通报和共享工作。

  “两个实施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充分发挥环境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互补优势和资源共享,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太仓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沈建新说。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重要职责之一。《意见》突出了检察机关对长江、内河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航道安全保障行政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这一工作重点,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情形,检察机关可通过走访约谈、发出法律分析意见等方式提出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完善措施,必要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今后,我院将按照两个实施意见的规定,以联动工作机制为平台,加强与各联系单位的协作配合,强化检察监督,扎实推进长江及内河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为打造‘现代田园城,幸福金太仓’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太仓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峰说。(通讯员 庄岩)

作者:  编辑: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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