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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5:千里会网友遭拘禁 深陷传销坑亲友
2018-01-15 14:07: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2017年4月26日,被告人谢华等13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非法拘禁罪被靖江市人民法院分别判处2年3个月至4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万至6万元不等。

  “你就是头脑简单,昏了头!要是我怎么也不可能被人骗入传销组织,还做出这些六亲不认的事……”庭审结束后,正要离庭的被告人谢华被旁听席上的哥哥指着鼻子训斥。

  此时,泪水在谢华的眼眶里打转,他只能默默吞咽自己所酿的苦酒。

  千里会网友——遭拘禁

  谢华是湖南省洪江市人,家庭并不富裕,父母身体也不太好。为此,初中刚毕业的谢华就早早进入私企打工,哥哥也远赴广州学徒。

  时光荏苒,转眼谢华已经27岁,虽然为人忠厚老实,却始终得不到姑娘青睐。

  2013年底,谢华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女网友“丽丽”,她也是湖南省洪江市人,现在福建省厦门市开水果店。两人一见如故,感情迅速升温。2014年春节后,“丽丽”邀请谢华到厦门玩,如果双方觉得合适,就留下来发展。

  谢华喜出望外,连夜乘火车赶到厦门。不料,“丽丽”致电称自己现在福建省泉州市,谢华又转车至泉州。“丽丽”和一位自称“表哥”的中年男子,打车将谢华接到一幢居民楼的6楼。

  进门后,谢华见到四个小伙子正在客厅打扑克,被拉着一起玩。过了一会儿,卧室走出一名男子,其余四人迅速立正,大声说:“吴主任好!”谢华刚准备起身,就被两人从背后拧住双手,按在地上,接着架起来带到“吴主任”面前。“吴主任”一脸严肃地对谢华说:“现在有一个发财的机会,给你七天时间留下来考察。”“可我还要上班……”谢华刚说出几个字,就被狠狠地打了一记耳光。“有时间也得有,没时间也得有!你给我老实点!”“吴主任”恶狠狠地说完,就让人把谢华身上的现金、手机、银行卡等物品全部掏光,一一登记,锁进抽屉,并指定两个“师傅”24小时贴身盯着谢华,睡觉、上厕所也寸步不离。

  发现新商机——被洗脑

  第一天晚上,谢华一宿没睡,脑袋里想的尽是如何逃出去。但是,大门被反锁,钥匙在“管家”手里,窗户有铁丝网,楼层又太高,还有人贴身盯梢,根本没办法逃。

  次日早饭后,“家”里来了一位“李主任”,组织大家坐在黑板前听课。此时,谢华才搞清楚情况,原来这个组织名为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采用“业务员、业务代表、业务主任、业务经理、业务总管”的五级三晋制,缴纳2800元购买一套产品可获得加入资格,但是产品没有实物,发展下线可以提成并晋升。“这不是传销吗?违法的事可不能干!”谢华迅速反应过来,但是人在屋檐不得不低头,也没敢多言。当天下午,又有另一名“主任”来和谢华聊天,了解他的家庭情况,安抚情绪。就这样,在不停地换人上课、聊天中,很快七天过去了。

  第八天一大早,“王大主任”来检查谢华的考察情况,连续提了3个问题,谢华都没能回答出来。“王大主任”大发雷霆,罚谢华做了300个俯卧撑、300个上下蹲,并关进厕所面壁,3天不给饭吃。

  吃尽苦头后,谢华只得乖乖认错、静心听课。又经过十余天的轮番洗脑,谢华逐渐相信传销真的能赚钱,并错误地认为法不责众,如此多人干这个行当一定不会出事,遂缴纳5600元买了2套产品,成为一名业务代表。

  但是,即便加入组织,谢华也没有得到自由,依然每天被锁在房屋内,接打电话需要开免提、被监听,工作任务就是发展下线和看管其他新人。

  升级当主任——坑亲友

  原来,在传销窝点,只有“主任”级别以上的人才可以随意进出,还倍受他人尊敬。

  为了尽快晋升“主任”,谢华按照组织的要求,将“黑手”陆续伸向身边人。他将亲威、同学、朋友、网友们的名单尽数列出,载明姓名、年龄、性别、学历等情况,由分管窝点的“大主任”从中挑选发展对象。在随后的一年里,谢华以介绍工作为名,通过QQ聊天、电话等方式,先后将同学郑波、表妹李芳等人骗入传销组织。

  2015年10月,谢华等人被组织派遣到江苏省靖江市拓展业务,租住在该市城区及周边的民宅,建立起以“家”为单位的多个传销窝点,将新人骗入“家”中,采取非法拘禁、洗脑等方式,引诱、强迫其购买“天津天狮”虚拟产品并加入组织发展下线。

  由于表现突出,谢华于2015年12月被任命为“主任”,直接掌管一个“家”,负责“家”里传销人员的饮食起居、角色分配、上课学习、诱骗看管教育新人、向“大主任”请示报告情况,以及到其他“家”对新人进行接待、思想灌输、收取传销资金等。截至2016年4月案发,谢华所在传销组织已累计发展传销人员96人以上,收取传销资金累计人民币84万元以上。(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撰写人:薛飞)

作者:  编辑:耿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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