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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泗洪检察做好改革试点“有一套”
2018-02-24 10:02: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近年来,江苏省泗洪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司法办案主责主业,着力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教育,全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先后荣获“江苏省青年文明号”“江苏省维护妇女权益示范岗”“江苏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等20余项集体和个人荣誉称号。

  去年2月,泗洪检察院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模式改革试点院。为切实做好改革试点工作,该院邀请全国知名法学专家召开专题论证会,讨论如何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模式;联合县公安局出台《未成年人案件不批捕不起诉实施细则》,创新案件审查模式,将未成年人的品格特征、犯罪原因、家庭情况、学校社区帮教措施等内容纳入证据审查范畴;引入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社会调查和矫治帮教,并在全省率先建成看守所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保障在押的未成年人均能及时得到心理帮助;坚持强化司法诉讼活动监督和行政活动监督,严格监督社会调查、法律援助等未成年人特殊制度是否有效落实。实行改革以来,该院共对27名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决定,3名被不起诉学生顺利考上大学,1件案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保护留守儿童十大典型案事例”。

  该院实施的“让折翼天使重新飞翔”公益帮教项目,帮助未成年人重新燃起生活学习的信心和希望,荣获宿迁市第二届志愿服务公益创投大赛二等奖;该院开展的“呵护花蕾——女童防性侵行动”,增强潜在未成年被害人防范意识与自护能力,在宿迁市第三届“巷里阳光”妇女儿童公益项目创意大赛中获奖;该院推进的“法治教育走进课程表”主题活动,建立检校联合普法教育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反对校园欺凌专项活动。2015年以来,该院组织干警走进社区专门为家长讲解监护子女的责任义务和依法维权的对策建议,举办安全讲座、播放安全教育微电影3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教育家长人数2800余人。

  “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意义重大,我们的“护苗”之路还很长,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模式,尽快建成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工作区,这条路上我们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该院检察长张耀阳坚定表示。(通讯员 王 榕 李 琦)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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