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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保护“一诉三赢” 苏浙法官检察官共议公益诉讼
2018-03-09 09:19: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3月7日上午,来自浙江宁波市检察院、安吉县检察院、安吉区法院和连云港市检察院、连云区检察院、连云区法院的检察官和法官,在连云港市连云区检察院共同召开检察公益诉讼研讨交流会,就公益诉讼程序、证据标准、裁判依据等展开了热烈讨论。

  连云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杜丽君向与会者介绍了该院开展公益诉讼的经验做法,重温了连云港渔民补偿海洋资源案,此案因成功应用了“修复性”司法理念,具有较好的示范和指引意义,201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司法案例网评为“全国环境资源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连云区检察院检察长肖楠表示,近年来该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建立生态环境检察公益保护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形式开展生态环境检察公益保护。2015年7月以来,共办理各类生态环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公益案件9件19人,挽回国家林木资源损失11.18万元人民币。“专业化诉讼+恢复性司法”办案模式助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实现检察公益保护“一诉三赢”。

  连云区检察院从民事诉讼角度关注资源环境生态损失,打击刑事犯罪更追究侵权责任,积极联系协调聘请专家评估,出具专业意见,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予以修复。该院积极引入“修复性”司法理念,首创“异地补植”、“增殖放流”的环境资源受损修复方式,助推此类案件实现刑罚的惩罚功能,被损坏环境的修复功能,犯罪人员回归社会功能“一诉三赢”效果。(通讯员 徐继全 马 萌)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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