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网 > 要闻 > 正文
呵护孩子成长拒绝有毒玩具 连云区检察联合多部门开展“水晶泥”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2018-04-10 15:49: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一只手捏着水晶泥,一只手抓东西吃,这是许多学校门口司空见惯的一幕。近日,一则“小学生玩水晶泥中毒呕吐”的消息刷爆朋友圈,在网络上引发大众关注。“公安部打四黑除四恶”也在微博发布消息,警惕“水晶泥”走红小学校园,内含可致命毒硼砂。 

  4月9日上午,江苏省连云区检察院联合连云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团区委等部门集中开展“水晶泥”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对辖区内6所小学、幼儿园周边的文具店、百货店等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全力整顿校园周边市场环境,不断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呵护儿童健康成长。

  排查中发现,校园周边商户所售卖的“水晶泥”产品琳琅满目、种类繁多,大部分“水晶泥”外包装均未标注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生产日期等信息,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少部分“水晶泥”外包简陋,还标注着韩文、英文字母的“水晶泥”、“硼砂水”、“史莱姆”。经过一上午的排查,还发现,三无“水晶泥”及违法硼砂水达700余盒(瓶),在经过拍照固定等程序后,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当场将这些三无“水晶泥”及违法硼砂水类产品下架并封存。

  通过与商家的交流,检察官还了解到,很多商家对“水晶泥”含有硼砂并不知情,也不知道硼砂会危害人体健康,甚至表示自己家的孩子也在玩售卖的“水晶泥”。为此,检察官向商户及现场的家长讲述了“水晶泥”的危害,并发放了《拒绝“水晶泥”玩具倡议书》,倡导商户售卖儿童玩具时,要从正规渠道进货,拒绝售卖含毒水晶泥、有毒玩具。

  据了解,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下一步,连云区检察院将立足检察监督职能,不断加强两法衔接工作,与相关部门密切联系,对学校周边违法经营的文具店、玩具店进行严厉查处,加大对学校周边涉及产品质量安全行为的打击力度,并联合相关部门对未成年人进行产品安全教育,努力实现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孙运芹 张静 邹培)

作者:  编辑:拾冠之  
集群头条
案件发布
新媒体
微信
微博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