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网 > 要闻 > 正文
心理疏导 情感感化 新沂检察密织帮教体系挽救失足少年
2018-04-12 10:07: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帮教之恩,铭记于心”。近日,18岁少年小宇送给江苏新沂检察院一个特殊的锦旗,感谢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用爱与真情让其重获新生。

  小宇幼时父母离异,跟着姑妈一起生活,由于家长疏于监管,小宇误入歧途,16岁时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新沂检察院审查起诉。未检科经过全面细致的社会调查后,认为小宇悔罪态度较好,家庭具有良好的监护帮教条件,该院遂决定对其附条件不起诉,设置八个月考验期。

  考验期内,该院联合市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市关爱失足未成年人协会组成联合帮教考察小组对小宇进行跟踪教育,从心理疏导到情感感化,用父母般的关爱驱散他心中的阴霾,小宇变得积极向上。在参加检察院组织的军营教育基地的拓展训练后,小宇主动提出希望能够重返校园,继续学业。该院和相关部门多次商谈,最终小宇重返校园,二年内从中专读到大专,目前在一家五星级酒店边实习边读书,争取完成本科学业,做个对社会更有益的青年。

  新沂检察院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政策,积极开展关爱未成年人的“护苗行动。先后推出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网络、未成年人军营教育基地、青少年维权驿站、“爱飞翔志愿团”等帮教举措,承担未成年人权益维护、法治宣传、社会帮教、预防犯罪、判后回访等多元化职能,取得了较好效果。五年来对25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其中9人顺利入学,10人就业。(通讯员 田晓晴)

作者:  编辑:靳静  
集群头条
案件发布
新媒体
微信
微博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