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网 > 要闻 > 正文
相亲对象疯狂举债追捧网络男主播 如皋检察官提醒:警惕“熟人”作案
2018-04-14 08:33: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我没有想和他结婚,就是手上没钱用,外面催债的催得急,发现他蛮好骗的,就想骗钱用。”当法官问及为何骗钱,被告人汤某如是说。近日,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盗窃罪对汤某提起公诉。

  现年27岁的汤某(女)家住如皋市石庄镇,为某国税部门合同工。2016年年底,汤某在亲戚的撮合下认识了27岁的杜某(男)。杜某为人老实,见汤某有一份体面稳定的工作,再加上又是亲戚介绍的,便满心欢喜地接受了这一桩“好姻缘”。已到适婚年龄的杜某认为汤某就是自己的意中人,殊不知“意中人”却将犯罪黑手伸向自己。并不打算与杜某进一步发展关系的汤某在取得杜某信任后,谎称工作中收取现金不愿去银行存款,让杜某转款至其账户,再由其直接转至单位账号等事由骗取杜某钱财。自认为在“热恋”的杜某毫不犹豫地一次次通过微信、支付宝将钱转给汤某,钱不够时甚至向他人借款。通过这种手段,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间汤某共骗得被害人杜某人民币10万余元。

  后来,杜某迟迟不见汤某还钱,多次催要债务未果,遂找到汤某家,却发现交往大半年仅仅见了四五次面的相亲对象在2017年年初就已经结婚,且在背负小额贷款公司数十万元债务无力偿还后就不知所踪,杜某这才恍然惊觉自己被骗了。2017年8月13日,懊恼万分的杜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如皋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发现汤某除诈骗外,还有盗窃他人财物的事实。原来,汤某还将犯罪黑手伸向了身边的同事。2016年12月间,汤某向被害人陈某以借手机玩为由,乘隙先后4次操作支付宝借呗、花呗,窃取被害人15000多元。

  汤某如此疯狂举债究竟为何?原来,汤某迷上了一名网络男主播,2015年3月至2017年3、4月间,汤某给该主播共刷了17万余元的礼物,这些钱多是通过贷款、诈骗、盗窃等行径取得。2018年4月3日,如皋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汤某诈骗、盗窃一案。经审理,被告人汤某犯诈骗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三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手机支付方式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成了不法分子作案的新手段。只需知道对方开机密码和支付宝密码,便可轻松通过花呗、借呗等方式将钱转至指定账户,再将交易记录偷偷删除,被害人的钱不仅’不翼而飞’,还要替犯罪分子背负债务。”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这是一种新型诈骗,多发生在“熟人”之间。因此,如皋检方提醒广大市民:警惕“熟人”作案,切勿将自己的重要密码随意告知他人,当对方多次花式理由借钱时,更应提高警惕,以免落入犯罪分子设下的陷阱。此外,当与异性交往时,一定要多深入了解对方,切勿轻易与对方发生金钱上的往来。(吴洁 徐登月)

作者:  编辑:夏禹玮  
集群头条
案件发布
新媒体
微信
微博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