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网 > 要闻 > 正文
为实现长江大保护持续发力 港闸检察建立健全三项机制
2018-04-20 09:58: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每年3月至6月,是长江流域的禁渔期。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检察院一直密切关注长江生态资源保护问题,始终坚持长江全流域综合管理思路的指引,为有效修复渔业资源,保持水域生态平衡提供了司法保障。“2017年以来,共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66人,同比上升100%。成功办理秦某向通启河排放超标529倍污水、26人非法采矿等典型案件,规范了沿江企业的排污流程,斩断了非法采矿利益链,有力保护了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生态资源。”该院公诉科检察官介绍。

  面对长江生态资源环境的各类新情况,港闸区检察院建立健全三项机制,为实现长江大保护持续发力。

  建立专业审查工作机制,夯实保护根基。选取专门人才,建立专业办案组。整合院内多部门力量,调取业务能力强、熟悉长江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检察官组成专业办案组,根据各检察官擅长的领域进行分工。同时,利用新媒体管理平台,实现全院数据共享,扩展工作内涵和广度,构建一体化办案模式。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专套方案。开展长江大保护专题研讨会,组织专案组成员集中学习《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文件,并针对破坏长江生态环境案件的犯罪方式隐蔽性强、犯罪证据不易收集等特点,就鉴定报告制作、询问笔录制作、共同犯罪及上下游犯罪认定以及犯罪主观故意证据收集等课题进行培训。

  建立日常工作联络机制,形成保护合力。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提高执法效率。邀请南通中级法院、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等多家单位联合召开了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类案的专题研讨会,形成《关于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类案适用范围若干问题的意见》,统一执法认定标准。并与环保、国土、律所等33家单位召开座谈会,深入交流行政执法、公益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效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强化法律监督,督促履职履责。依托检察建议,大力推进公益诉讼。针对该市环资类案件集中管辖和港闸区案件类型分布特点,将破坏长江环境资源案件作为公益诉讼线索进行重点排查,完成诉前督促履行职责程序3件,整改落实到位2件。

  建立法治宣传调研机制,扩大保护影响力。聚焦重点群体,提升警示效果。在长江边公开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邀请当地100多名渔民、群众和渔政执法人员参加旁听。在世界环境日前夕,联合环保部门召开环保警示大会,邀请长江沿岸的多家污染企业参加。以“263”专项行动为重点,设计印制宣传材料,在船舶停泊区、船闸、港口码头等船舶密集区广泛宣传,实现寓法于景的教育。加强问题分析,引发上层关注。结合服务中心各行政机关在执法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撰写了《南通市港闸区检察院反映长江流域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粗暴化、隐性化、产业化”应予重视》《非公企业污染环境犯罪现状及防控对策》调研报告,南通市检察院对此类案件进行了综合分析,并计划在2018年着力推进风险防控和江海环境检察保护体系建设,搭建统一的办案平台,调动各市、区检察院力量,形成长江保护工作的综合治理力量。(本报通讯员 陆晓妹 季 捷 本报记者 郎建强)

作者:  编辑:靳静  
集群头条
案件发布
新媒体
微信
微博
客户端